【内幕剖析】“天价拍品”背后的假拍黑幕
记者从北京潘家园旧货市场以280元购得的瓷器被东方御藏国际拍卖(北京)有限公司定为拍品(6月3日摄)。 新华社记者 罗晓光 摄
“无论是送拍时虚假鉴定还是拍卖后虚报成交额,都说明拍卖市场存在假拍乱象。”张宁副会长解释说,“所谓假拍,包括三种情况:拍假,即拍卖赝品;拍卖公司刻意抬高评估价以收取高额佣金;委托方、拍卖方和买受方联手做局制造‘天价’成交额。”对此,董国强直言不讳地说:“假拍在拍卖界肯定存在,这是市场发展的现状。”
文化部文化艺术品鉴定委员会常务副秘书长陈兴保等官员认为,假拍的背后,程度不同地存在欺诈、自我炒作、洗钱行贿、贪污等不法行为。
――欺诈。全国政协委员、著名画家韩美林告诉记者,一些拍卖公司公然拍卖署名自己的伪作,越来越多倾其毕生积蓄买到赝品的买家纷纷找他控诉,甚至瘫在地上,他不得不为买家再创作一幅真品。韩美林多次发律师函要求撤拍赝品,但大都遭拒。“因为《拍卖法》第六十一条规定,拍卖人只要在拍前声明不保证拍品真伪,便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法大律师事务所律师李维说。
――自我炒作。“一些书画作者自卖自买,幕后雇‘托儿’以高价买回自己的作品,而这一高价将成为二次拍卖流通的参考价格。”收藏爱好者年泽昌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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