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在保利工作的秦女士告诉记者,各拍卖公司2010年的佣金比例没那么高,故主营收入也没理论上那么大,“但买卖双方的佣金比例总和至少约12%”。可是,记者即便按此值计算,四公司的实际主营收入与据其对外公布成交额推算的佣金收入依然严重背离。
“出现这种情况有两种可能:要么涉嫌偷税漏税,要么涉嫌虚报成交额。”曾多次代理拍卖诉讼案件的艾连庆等律师认为,动辄上亿元“拍卖天价”的背后,潜藏着信任危机。
对此,“北京匡时”董事长董国强等拍卖公司负责人道出他们的苦衷:“当前,大额拍品落槌后买家不付款的违约情况屡有发生,造成实际收入骤减,而我们无暇、无力对其进行漫长的法律追索。”
然而,中拍协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士认为,买家违约不能成为成交额虚高的借口,“因为数字虚高过大,‘违约率’也没那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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