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拍卖额与所交税对不上帐:屡创拍卖“天价”的拍卖行究竟涉嫌偷漏税还是虚报成交额?
北京保利2011春季艺术品拍卖会场外,各种拍品图录琳琅满目(6月3日摄)。 新华社记者 罗晓光 摄
针对网民反映“拍卖‘巨头’虚报成交额以招揽卖家”的问题,“中国网事”记者了解到,“北京保利”“中国嘉德”“北京瀚海”和“北京匡时”是国内四大拍卖公司。来自中拍协和四家公司官网的数据显示,四公司2010年拍卖总成交额分别约为91亿元、75亿元、34亿元和26亿元,位列当年国内前四名。
依据四公司官网显示的拍卖规则,“保利”“嘉德”和“瀚海”都向委托人(卖家)和买受人(买家)分别收取落槌价10%和15%的佣金(总计25%),“匡时”分别收取10%和12%的佣金(总计22%)。根据拍卖公司公开的计算公式“成交额=落槌价+佣金=落槌价+落槌价×佣金比例(如25%)”,则理论上四公司2010年佣金收入(主营收入)应分别约为18.2亿元、15亿元、6.8亿元和4.7亿元。因拍卖业属服务行业,按营业税5%计算,则理论上四公司当年营业税应分别约为9100万元、7500万元、3400万元和2350万元。
然而,记者从权威部门获得的数据显示,“保利”“瀚海”2010年已缴营业税分别约为2305万元、952万元,分别仅为理论值的25%、28%;记者随后在嘉德、匡时的《2010年企业年检报告》中发现,其当年“主营收入”分别约为3.4亿元、7500万元,分别仅为理论值的2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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