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肇,字子开,治平四年丁未赐进士,翰林学士,知制诰,历仕三朝,任吏、户、礼、刑四部侍郎,两为中书舍人。建中靖国元年(1101)被封为曲阜县开国候。赠少师。绍兴初,谥文昭。生有八子,长子曾绲、次子曾纵、三子曾绚、四子曾统、五子曾缄、六子曾纬、七子曾续、八子曾纁。据当时大文人杨时撰写的《曾肇神道碑》中记载:曾绲,中宏博科;曾纵,通直郎;曾绚,提举湖北常平仓;曾统、曾纁,登进士第;曾缄,通判常州;曾纬,承议郎;曾续,乡进士。
根据《武城曾氏世系图谱》及《南丰曾氏族源》可知,比曾纡大的有以下几位兄长,自家三兄长曾綎、曾缨、曾缲。曾綎,有官司,《宋史会要》中有记载,曾一度入狱。曾缨、曾缲与七弟曾絣受父亲曾布的牵连,毫无建树。只有曾缲,一度为承务郎监国子监书库一职。那这位“七哥”推论当是叔伯哥哥。但究竟是谁“行七”,我们在家谱中没有发现,原因是曾布、曾肇二家因“党祸之故”没有家谱传世。
不过,我们通过家谱可知,比曾纡大的有曾经、曾绲、曾绚、曾续、曾纵、曾纬等几个叔伯兄弟。据《四库·江西通志——曾姓人物·续》中记载,曾经,北宋进士,“党籍之祸”后寓居江西金溪县,后定居于此县城。其子曾珏,为南宋进士。曾绚,只做过“提举湖北常平仓”,不是知县。曾续,字元嗣,一字符嗣,曾肇七子,诗人,终生不仕。尝作《十友诗》传世。曾统(1075~1142),字元中,有气节,不附秦桧,官至南宋左谏议大夫,在《京口耆旧传》中有传。曾纁,在汪藻的《奉议郎知舒州曾君墓志铭》中记载,他年少警敏,未冠时已是出类拨萃,但因党藉之祸而不得参加科举,年三十中进士甲科,后任应天府、虞城、明州鄑县主簿,历知太平州、为邮军等。另外,其同宗同辈兄弟还有曾纮、曾绎、曾缙、曾绅等人。曾纮,字伯容,因其父(曾)阜将漕湖南,后家襄阳,而号临汉居士,博学善属文,有《临汉居士集》传世。(见杨万里嘉泰三年(1203)所作的《江西续派二曾居士诗集序》)曾绎,字仲成,哲宗绍圣三年(1096)举博学宏词科,后通判道州。大观年间(1107~1110)知永福县,也曾任松滋令、登仕郎桂州荔浦县令,晚年归园田隐居(见清同治版《南丰县志》卷二三,及《墨庄漫录》卷六)。只有曾纵最有可能是曾纡的“七哥”。
曾纵,字元矩,号允直(为其伯父曾巩所取,其义为“允直且仁,蓄德于身”之意。),曾巩一直十分看重这个侄子,在《浮溪集》中记载:曾纵“贤父母,…年十三,伯父南丰先生(曾)巩授以韩愈诗文,学益进。”正因如此,元祐初年,曾纵娶了苏辙五女,从而使曾家与声名显赫的眉山苏氏(苏轼三兄弟)有了姻亲之谊。据《苏氏族谱》记载,苏辙有三子(苏迟、苏适、苏远)五女(实为七女,两女夭折)。苏辙五女嫁给了曾纵,即曾肇之子。另据《苏氏族谱》记载,曾肇在神宗朝曾任国史编修官,元祐初擢起居舍人,不久为中书舍人,与苏辙同值掖垣皇宫中。崇宁初年,皇帝再次谪贬元祐党人,曾肇请与俱贬,遂落职。崇宁四年(1105)卒于润州。事见《宋史·曾肇传》。苏辙有《曾郎元矩见过诗》,抒发了苏辙同曾纵之父曾肇的交情:“曾郎元矩见过,逾月听其言久而不厌,追感平昔为赋诗:胄子相从得佳婿,掖垣同直喜良朋。交情不意隔生死,世事休论有废兴。宿草芊锦泪入土,故琴牢落恨填膺。远来似觉清谈胜,试问传家今几灯。此事亦在曾巩为其弟曾肇写的墓志铭中,即《曾巩集》(卷四十六)得到证实。
据《曾氏族谱》卷二记载,曾纵为元丰七年(1087)解试榜,初为“知衢州”,旋为浙东转运使,后官至中大夫直宝文阁。(并见载于《宋诗纪事补正》卷二)由此推断:曾纡的《人事帖》是写给曾纵的,见下文的进一步考证。衢州,在宋代为县,属于浙东路,位于今天浙江省西部,钱塘江上游,地处浙、闽、赣、皖四省交界处,自古有“四省通衢”之称,即今天的浙江省衢州市。
二、曾纡《人事帖》考证
曾纡的《人事帖》内容是:“(曾)纡乍到。人事纷纷,未能作记。侄孙过江下,谈能面言也。(曾)纡再拜,允直知县七哥。”宋代时经过“珍绘堂记”收藏,清代时经过清初大收藏家宋荦,及江恂收藏,民国时经过张珩、许闻武收藏。许闻武,字思潜,20世纪30年代的上海大文人、收藏家,对中国现代白话文学有重大的推动作用。
经考,此帖是清初大收藏家宋荦收藏到的宋代“珍绘堂记”所收藏《宋贤书翰册》中的一页,另有欧阳修的《上恩帖》(欧阳修晚年写给司马光的信札)、王升《首夏帖》、朱熹的《教授学士帖》等,后三者现收藏在故宫博物院。“珍绘堂记”在清初时,宋荦推论为“当是朱熹或其后人之印,故搜力颇勤。”宋荦收藏的宋贤名帖多在《宋贤书翰册》、《书画鉴影》中影印发行,尚可见到。
据《宋史》记载,北宋末期,曾巩、曾布一家以“一门六进士”进入赵宋王朝之核心。在王安石“熙宁变法”(即历史教科书所称的“王安石变法”)时,曾布以右仆射(相当于宰相)、曾肇以礼部尚书而权倾朝野。元祐四年(1089),曾布、曾肇兄弟二人同时被司马光等旧党打入王安石亲党名册,曾布是坚定而不激进的新党代表人物,而曾巩是旧党,反对变法。在宋代,特别是北宋末期,南丰曾家只有曾布身后留下了“骂名”,被《宋史》列入《奸臣传》中(宋史卷四百七十一·列传第二百三十◎ 奸臣一·曾布)。近代大学者梁启超则称赞曾布为“千古骨鲠之士”,并为其辩白说:“荆公(王安石)之冤,数百年来为他昭雪者还有几十人,子宣(曾布)的冤案却如漫漫长夜,我怎么能不站出来表明我的意见呢?”梁启超的话很值得人们注意。
元祐初年,右宰相曾布与左宰相蔡京不合,政途失利,被贬外任。在《梦回汴京》中说:宋徽宗当皇帝还不到两个月,曾布就被蔡京等人弹劾并被降职。但是蔡京积恨难释,不肯放过他,诬陷他受贿,令开封府吕嘉问去逮捕了他的妻子魏氏和儿子曾纡、曾缲、曾絣等,后一齐被外放。
曾布四子曾纡(1073~1135),字公衮,号允直,晚年号为空青老人。最初以恩荫补以官职,绍圣年间又任中弘词科。因“元祐党籍”连坐被贬到零陵。后遇赦,调监南京、河南税,改签书宁国军(今安徽宣城县)节度判官。历通判镇江府,知衢州、楚州、秀州,提举京畿常平,江南东路转运副使,迁直显谟阁。宋高宗建炎四年(1130),再任江南东路转运副使,移两浙路。绍兴二年(1132),知抚州。三年,除江南西路转运副使,司农少卿。四年,改福建路提典刑狱,直宝文阁。五年(1135),除知信州(今江西上饶),未之官卒,年六十三。(《宋会要辑稿》职官八六之七)著有《空青遗文》十卷(《直斋书录解题》卷一八)、《南游记旧》一卷,已佚失。
在宋代,地方上同时存在县令、知县,县令稍大于知县,但宋廷常派遣朝官为一县之长,称权知县事,简称知县(有点像我们今天的县委书记),如当地驻有戍兵,知县兼管军事。知县被尊称为大令和县尊,别称县正堂,官职正七品。宋代史志记载多称为知县,这是宋代地方官制的特点。据《宋史长编》卷四的记载,宋代加强对地方政权的控制,从乾德年间开始实行外派知县到地方各县。
《人事帖》中所说的“侄孙”即曾纵之子曾悟,曾悟,字蒙伯,苏辙外孙,大文人杨时的门人,宣和三年(1121)进士,靖康年间为毫州(今安徽毫县)士曹。金兵南侵,被俘,不屈而死,妻孥亦同日被害。曾纵、曾悟父子二人曾创立溪山精舍。精舍建有崇文阁,广储经史子集、百家之言及先世文集、石刻,又礼聘良师,集诸子弟及有游学者,游艺于其间。
《人事帖》中说“侄孙过江下”,江下,三国时的旧称,指今天的湖北襄樊、江夏一带。宋代人没用这种说法,如宋代诗人汪元量在《黄州江下》诗中说:“黄洲渡口,赤壁矶头。冷风凄雨,一葉扁舟。”此帖与《草履帖》一样是写在“元祐党籍” 之争前后,故帖中有“人事纷纷,未能作记。侄孙过江下,谈能面言也。”无法在信中说明,而是让曾悟来面告曾纵。
此外,本帖是写给“允直知县七哥”的,根据徐邦达、刘九庵等老先生在授课时讲,宋代的“上款人”没有只写一个字的,几乎都是“双字上款的”,如本帖就是一个例证,上款人是曾纵,其名只有一个“纵”字,故只能写他的字、或号,而曾纵的字是元矩,又与元祐年号相讳,故称其号为“允直”。至此,本《人事帖》的疑问得到解决。
三、结论
本《人事帖》为曾纡在北宋末年写给他七哥曾纵的,其历史价值在于记录了那个血雨腥风的时代,二是其艺术价值,是董其昌认定的“苏不苏、米不米”的典型作品,三是其文物价值十分重要,为研究宋代历史的重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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