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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眼中的罗尔纯和罗尔纯的艺术

艺术中国 | 时间: 2011-08-26 10:09:08 | 文章来源: 艺术中国

从这个意义上讲,罗尔纯的艺术更接近表现主义。但就风格流派的角度看,西方的表现主义也存在很大差异。威尔纳•赫夫曼曾从表现人类情感的角度,将西方表现主义区分为两类,一类为表现痛苦的情感,如梵高、蒙克、科科西卡和苏汀;另一类为表现快乐的情感,如马蒂斯、德朗和东根。前一类艺术家不执意于形式风格的营造,甚至是反形式的,他们的艺术都是一种直达心灵的艺术,或者说是以心灵为对象的艺术。因为这些艺术家多是一些极端敏感的人,所以他们的画均是一个个骚动不安的灵魂的自我呈现,均是以激烈、尖利的笔法,如泉涌一般的神经冲动,一扫学院式的温文尔雅,表现出一种少有的生命激情与原始的魅力;而后一类艺术家虽然色彩也很强烈但不粗野,笔触也很狂放但不神经质,他们在表达情感的同时也很注重形式语言的建构,作品中仍然能流露出一种贵族式的闲情和优雅。

罗尔纯的艺术显然更接近于表现乐观情绪的马蒂斯式的表现主义,充满了创造的激情,充满了阳光,充满了绘画性的美感。面对对象时,他注重的不是对象本身,而是“我”对对象的主观性的表达,即画出“我”对对象的感受。从而使我们面对他的作品时,不仅能够充分领略到对象的独特美感,领略到饱满的形象所给予我们的喜悦,还能领略到笔触、色彩、线条这些绘画因素本身的力量。在他的作品中,那些率意的“涂抹”和“挥写”,是对形象大感觉的瞬间捕捉,是一种不经矫饰而直达心灵的语言状态。它们洒脱而简约,充满艺术的才情和诗的韵味。

罗尔纯在纪念他的老师颜文樑的一篇文章中说:“他远不是什么风云际会式的人物,然而他是一个具有伟大心灵的画家。他的艺术不仅表现在作品上,而且首先表现在心灵里,如果说金钱和权势容易获得人们的青睐,异化一个人的本来面目和自身价值,那么他无疑是彻底保持其艺术家本色的一位画家。”这句话用在罗尔纯身上也再恰当不过,因为他自己就是这样一位“具有伟大心灵的画家”,一位“彻底保持其艺术家本色”的画家。

2010年4月15日于北京京北槐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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