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谁将捐赠文物“被保管”?
公众关注的第二个焦点问题是,122件于右任书法作品捐赠后“下落不明”,脱离受捐赠单位20余年,市政协及相关公职人员应当负何责任,是管理不善还是失职渎职?作品是被“外借”还是被“私分”?是“暂时保管”还是“私人收藏”?这些关键问题都需要给公众一个明白交待。
调查组在通报中称,“另24件由崔德志与原巡展工作人员张爱丽保管”“某学会从咸阳市政协借走于右任等人书法作品6件至9件”。这种“保管”和“借走”的措辞,也引发公众质疑。
对此,调查组成员、市公安局警官耿向东对记者说:“警方通过调查得知,当年崔德志具体负责政协主办的于右任书法作品巡展,但巡展结束后政协欠他3万元经费,一直没有结算,最终政协同意部分作品由崔德志和张爱丽保管,等经费还清后再交还。”
对于陕西省于右任书法学会借走的作品下落,警方表示仍在调查核实之中。该学会老同志、当事人武建吉说:“这是学会第一届会长范明时期的事,学会确实借了作品用于展览,作品应当是9件,时间好像是在1988年,而不是调查组说的1991年。”显然,武建吉提供的情况与调查组的通报也有出入。
新闻发布会只是通报了122件书法作品的流向,没有向公众和卓登本人展示已查实的作品,也没有说清楚这些作品“被保管”、“被借走”的过程和细节。
为此,卓登说:“我很担心捐赠的书法作品被‘掉包’。因为我在追查文物下落的过程中,已经有干部说‘你捐的是赝品,要也没用’的话!”
卓登表示:“有关干部不被追究责任,文物部门不完善保护管理,今后谁敢把文物捐赠给国家?”
当地一些干部群众也不解地说,如果捐赠人不追查文物下落,这些文物很可能永远“被保管”和“被借走”。
针对上述质疑,咸阳市政协秘书长田晓东表示,市政协将根据最终的调查情况,按性质对相关责任人员启动责任追究。市政协以此为鉴,加强了文史资料管理,并分类归档、造册登记。
究竟还有多少“隐情”?
听说7月3日调查组要召开通报会,捐赠人卓登早早来到会场,但被调查组人员劝离。卓登对记者说:“最该知道这批文物下落的人是我,不知道调查组为何偏偏不让我参加通报会。而且通报会对作品去向并没有讲清,与实际情况有出入,这些文物保存现状也没交代,不知道有人想掩盖什么?”
记者查阅1986年《关于解决卓登一家转为城市户口的报告》,发现这样一段话:“卓登同志将于右任先生墨迹118幅和部分珍贵文物捐给国家……”这句话显示,卓登捐赠于右任作品仅一个月后,捐赠的122件书法作品就变成了118幅,那么另外4件去哪里了呢?调查组在接受记者专访时称,警方也注意到了这个细节,对于相关作品的流向目前正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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