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德在《拒绝“山寨艺术”》(《画刊》2009年第2期)一文中认为:山寨艺术的制作者应当属于这样一群人:他们照抄或摹仿欧美名家的作品或画风,照抄或摹仿国内画坛卖相不错而且容易仿制的名家作品,以低价位兜售来搅乱中国当代艺术。这类角色在中外艺术史上从来没有好名声,今后也只会被当做笑柄。山寨艺术是山寨文化的支脉,它的理念是仿造,性质是剽窃,行为是重复。重复带来的是文化的趋同,而文化的形成和演进需要的却是创造。从这个意义上讲,山寨文化和山寨艺术是冻结创造和窒息文化的社会现象。
艺术是观念的载体,它的本性决定了它会拒绝摹仿,决定了它会背离山寨。京沪等大都会的城乡结合部建立的当代艺术区,在地理位置上属于山寨,但性质不能等同于山寨。相对于常规社会,山寨是弱者,当代艺术家却是艺术界的先锋与独行者而决不是弱者。当代艺术不能同情弱者;金钱至上、弱肉强食的商业世界更不会同情弱者。艺术批评界和策展人不是红十字会成员或民政部官员,不承担艺术扶贫的义务,更不存在为剽窃者捧场的义务。当代艺术从来都不会在恶劣的环境下成长,它是社会财富与国民的自由达到某种临界点后自然出现的产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