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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公共艺术教育被指鸡肋 师资难题成最大瓶颈

艺术中国 | 时间: 2012-05-07 18:02:59 | 文章来源: 中国教育报

师资难题成最大瓶颈

按规定,各校担任公共艺术课程教学的教师人数应占在校学生总数的0.15%-0.2%,专职教师人数应占艺术教师总数的50%,但一些高校很难达到这一要求。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某学院的教务处负责人认为,一所专业学院养着几名专职艺术教师不划算,决定去购买网上高校艺术课程资源,只需老师组织一下现场教学就行了。

这是高校因师资难题陷入公共艺术教育困境的一个缩影。

“由于学校重视程度不同,情况各异,艺术教育师资不足成为开展公共艺术教育最大的困难。”刘大维说。

按照教育部规定,各校担任公共艺术课程教学的教师人数,应占在校学生总数的0.15%-0.2%,其中专职教师人数应占艺术教师总数的50%。

而据2008年的统计,湖南全省75%的高校未配备专职艺术教育教师。以2011年3月进行的公共艺术课程教学检查结果为例,所查的12所高校中,无专职教师或缺少专职教师、或需加强专职教师队伍建设的学校就达11所。

专职教师的意义是重要的,即使是专业的艺术师资,如果并非专职,也不会起到好的效果。刘大维说,并不是学校有了专业艺术师资就一定能办好公共艺术教育。

刘大维举例说,一所当地知名的学校有专业的艺术学院,音乐、舞蹈师资充盈,但是针对非艺术类学生的公共艺术教育并不如人意,原因在于学校组织公共艺术教育时没安排专职的艺术教师,兼职教师往往不够用心。“一般情况下,专职的艺术教师更喜欢教艺术类学生,觉得有成就感;而公共艺术教育比较浅,专业教师不太愿意上这种课。”相反,也有一些其他学校,如工程类、医卫类院校由于引入了专职艺术教师从教,一心一意地做公共艺术教育,工作做得非常好。

曾参加公共艺术课教学检查的长沙理工大学公共艺术教育中心主任王元建认为,专职教师才是公共艺术教育得到保障的最重要力量。他所在的学校就是从原先的团委、设计艺术学院中遴选艺术人才,充实到公共艺术教育师资队伍,组成了专兼职结合的教学团队,开出了“书法鉴赏”、“音乐鉴赏”、“戏剧鉴赏”等课程,王元建本人不仅专门上“书法鉴赏”课,还正在进行非艺术专业学生的公共艺术学习情况调研。

刘林利是湖南理工学院主讲“世界著名音乐剧赏析”课程的公共艺术教育专职教师,她每节课都会讲解一些著名歌剧,然后在课堂唱给学生听。她发现课上坐在第一排的总是那几个熟悉的面孔。刘林利和他们一聊才知道,这10来个学生已经大四,从大一开始选修了这门课后,就对歌剧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千方百计挤时间听刘老师的课,从大一一直听到了大四。

据了解,2011年进行教学质量评价时,湖南理工学院有17名公共艺术教育教师,其中专职教师8人,教授、副教授占70%,他们对应届4000多名学生进行公共艺术教育。除配备专职艺术教师8名外,还建立了20多人组成的一支校内外结合、专兼职结合的公共艺术教育教学科研队伍,5位来自美国、俄罗斯的艺术家也成为艺术教育教师,有2个教学团队分别被确定为省级教学团队和校级重点教学团队。

该校有学生这样评价这些老师的课:“我从小就不喜欢甚至讨厌交响乐,但是上过课之后,我庆幸没有错过选修课里这道亮丽的风景,没有错过这些优秀的老师。”可见优秀教师的魅力对学生的影响是巨大的。

对于专职师资问题的解决,陈拥贤说,还是应该思考对专职师资的相关激励措施,这可望使公共艺术教育达到预期目标,并产生放大效应,带来新的收获。

制度设计是破题关键

如何建立高效的公共艺术教育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保障经费投入、加强科研、探索评价改革,是解决公共艺术教育难题的关键。

某高校教师对公共艺术教育现状进行阶段性调查,结果显示,53%的学生对所学知识一知半解,21%的学生认为公共艺术教育未达到预期效果,57%的学生表示没有公共艺术相关教材,30%以上的学生认为教学形式单一,且未与地方特色结合。

针对多所学校的调查结果表明,目前公共艺术教育效果的理想与现实的差距,与院校在公共艺术教育机制与制度建设上的不足密切相关。

教育行政部门针对公共艺术课程教学有明确要求,要明确机构设置与管理,设立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管理人员,保障基本设施与经费投入。教育部明确规定,“普通高等学校应设立专门的公共艺术课程管理部门和教学机构,专科可参照执行”。

湖南的第一次检查通报中,肯定了各院校成立的以主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为组长的公共艺术课教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全校公共艺术课的教学组织协调。

比如,中南大学、湖南大学、湘潭大学、长沙理工大学成立了由主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为组长的公共艺术课教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全校公共艺术课的教学组织协调。

湖南师范大学成立了以分管教学副校长为主任委员的公共艺术课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全校公共艺术课教学的指导和协调。

湖南理工学院从2005年起,学校就设有专门的公共艺术教学部,制定了《加强艺术教育课程建设的若干意见》、《公共艺术教育评估方案》等一系列管理、建设制度,从教学组织机构、场地、器材、经费各方面为开展公共艺术教育提供保障,每年投入300万元以上,用于保障公共艺术教育教学。这种制度层面的设计无疑从根本上为学校解决了艺术教育难题。

但同时,有的学校管理机构职责不明确,日常管理工作不到位,教学管理工作不落实,仍然是高校公共艺术教育面临的问题。

系统的科研也是支撑艺术教育发展的重要环节。例如,湖南省教育厅的情况通报中,就对湖南理工学院与公共艺术教育相关的科研立项多,曾获得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2项,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1项给予肯定。近几年,湖南理工学院有52个与艺术教育相关的课题获得国家、省级资助立项,学校曾两次被教育部评为“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学校还领衔主持建设了“湖南省公共艺术教育研究基地”。

评价也是当前开展公共艺术教育的一道难题。陈拥贤指出,如何把公共艺术课程纳入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体系之中,如何在质量管理上,把相关职能部门对该项工作进行督导和学生的评价相结合,并将评价结果与公共艺术教师的职称评定、岗位晋升挂钩,甚至在绩效考核上制定出科学的计量方法,都值得高校进一步探索。

刘大维表示,公共艺术教育管理既有规定性,又有灵活性,其实两个学分也能做出大文章,如何走好公共艺术教育之路,还需要不断探索。

链接

公共艺术教育政策演进

●1989年,原国家教委颁布了关于普通学校艺术教育的重要文件——《全国学校艺术教育总体规划(1989—2000年)》,我国学校艺术教育管理、教学、师资、设备以及科研方面开始有了指导、检查、评估的依据。

●1999年,教育部批准建立首批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素质教育从试点走向规范化。同年,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各高校积极响应,素质教育被更广泛地接受和实践,各综合性大学纷纷兴办人文艺术学院,并把艺术教育纳入全校课程设置中。

●2002年,教育部颁布了《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发展规划(2001—2010年)》,提出普通高等学校艺术教育的主要任务是,通过艺术课程和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文化艺术活动,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审美能力和文化素养。

●2002年,教育部颁布《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对小学、初级中学、普通高级中学、中等和高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的艺术教育都作出了明确规定。

●200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指导方案》出台,第一次正式将普通高等学校(非专业艺术院校)的艺术教育,冠以“公共艺术”的称谓。(记者 章仙踪 通讯员 张剑桥 司念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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