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副部长杜玉波3月28日表示,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问题已基本解决,就地参加中考、高考的问题提上了议事日程。他同时指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就读地参加高考,不等同于“异地高考”。“异地高考”是指“高考移民”,是教育部门不赞同的。(《新京报》3月29日)
教育部负责人把“异地高考”明确定位为“高考移民”,反映出教育部门解决这一问题可能采取的思路。
将“异地高考”和“高考移民”作为同一件事,表明此前一些人士建议的放宽城市高考报名条件以推进“异地高考”的做法,将很难推进。近年来,一些地区打击“高考移民”的做法,就是将按户籍或“学籍+居住证”报考,升格为按“户籍+学籍”双证报考,那些有本地户籍,却在外地读书的学生,无望回本地高考;而在当地有多年学籍,却没有户籍的学生,也不能在当地报考。在打击“高考移民”的语境下,降低高考报名条件,可能性将很小。
在3月28日,杜副部长还谈到高校自主招生,表示自主招生将与统一高考结合。这种结合符合我国国情,但如何结合,则大有文章——是获得高校自主招生资格的学生,之后还必须参加统一高考,只享有高考录取分数优惠;又或,学生先参加统一高考,再用该成绩申请大学自主招生,且可同时申请多所学校、获得多张大学录取通知书。
自主招生改革采取上述哪种走向,对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当地升学问题关系重大——如果是前者,那么就会受地方高考录取资源的限制;如果是后者,则推进这种考试体系的难点在于,政府交出手中的考试评价权和高校招生权,把选择权赋予学生。
目前,我国《教育规划纲要》虽已明确考试招生改革的总体构想,但能否与自主招生改革同步推进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当地高考问题,并不明朗。
如此,比较明朗的做法,只剩下一种选择,那就是仅做技术调整,实行“异地借考”。基本思路是,考生可“异地借考”,但要回本地参加录取。这在教育部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已提到,基本要求是,借考地的考试题目与户籍地的高考题目完全相同;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批准;父母现工作单位征得所在区(县)高校招生办公室同意。去年,教育部有关部门负责人谈到“异地高考”的推进思路,曾提到在二线城市试行,现在看,这主要指的是省内“异地借考”,和大家所想的跨省市流动高考是两码事。
其实,推进和实现“异地高考”,别指望只通过技术手段,而不触及高考考试评价权、高校招生权、学生选择权等利益和权力。在我国,解决积重难返的教育问题,必须直面既得利益阻力,尤其是教育行政部门的既得利益,下决心“动真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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