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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建议取消重点学校 创名校教育集团

艺术中国 | 时间: 2011-03-03 08:53:07 | 文章来源: 晨报

全国政协委员冯世良:建议取消重点学校和重点班级,鼓励名校兼并薄弱学校,实现优势资源共享

晨报讯(记者 陈婵婵房延彦)虽然教育部门要求义务教育阶段禁止公办学校收取择校费,但为了让孩子得到优秀的教育资源,“钱择校”、“权择校”之风愈演愈烈。

全国政协委员、辽宁省糖尿病治疗中心院长冯世良将在即将召开的全国两会上建议取消重点学校和重点班级,创办名校集团,以实现优势资源的共享。

高质量学校少造成择校热

去年11月份,教育部对外宣布,禁止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以任何名义和方式收取择校费,坚决切断收取择校生与获得利益的联系。并首次明确各地须5年内清理义务教育择校费,使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不再成为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但实际上,择校费的问题早已根深蒂固,公众对此也已经口诛笔伐多年,但改革的步伐却迟迟迈不开大步。

冯世良认为,究其原因是由于高质量学校是较为稀缺的教育资源,教育对个人日后经济收益的影响越来越大,人们对高质量学校的教育需求也有增无减,这就必然造成“钱择校”、“权择校”的现象日益严重。

这就使得许多城市已经出现每个班级七八十个学生的超大规模中小学校,有些学校甚至拥有上百个班级,他们师资力量雄厚,足以让其他学校难以望其项背。

针对这一问题,教育部门一直在均衡办学条件、均衡师资队伍、均衡教学资源、均衡生源等方面做很多工作,但效果并不乐观,强校更强、弱校更弱的现象愈演愈烈。

建议取消重点学校和重点班

为此,冯世良建议有关部门尽快取消重点学校制度。“很多人说是短缺的优势教育资源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发生了矛盾。”

冯世良认为,事实上,优势教育和人民需求之间并不存在供需矛盾。“是有特定的制度性原因,这种制度性原因就是一个变相的‘重点学校’制度。”冯世良表示,正是人为用倾斜的方式打造少数名牌学校,人为地制造学校差距。

根据2006年9月1日施行的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促进学校均衡发展,缩小学校之间办学条件的差距,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然而,各地又以示范学校或其他名义变相设立“重点学校”。所以,不管以什么样名义出现的“重点学校”都必须予以彻底禁止,更不得利用公共资源集中建设或支持少数窗口学校、示范学校。

鼓励名校兼并薄弱学校

既然家长和孩子有着强烈上名校的欲望,也渴望得到优质教育资源,我们为何不打开政策限制大门,鼓励名校在地区内兼并薄弱学校,创办名校教育集团呢?

冯世良认为,过去单一学校的运行模式,学校与学校之间的师资教研,由于相互竞争及体制方面的原因,很难达到很深层次的合作与交流。

而创立教育集团化,在使学校之间师资共享的同时,也给学校教师队伍结构调整、注入新鲜血液,提供了广阔空间。

这种名校教育集团,绝不能是单一形式上的联合,而是管理体制、教育编制、教学标准等方面的全面统一,这急需打破体制的壁垒,只有这样,择校费问题才能得到解决,教育公平不再是一句空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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