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网讯 每日新报记者 朱丹
记者从天津教育部门获悉,市、区两级财政将投入15亿元,通过新建改扩建公办园、提升农村园、启动建设“阳光乐园”、扶持民办园四项提升改造工程,多渠道扩大学前教育资源,破解“入园难”“入园贵”问题,打造城乡一体化的学前教育体系。教育部门也同时强调,幼儿园提升改造工程不允许使用水泥檀条、苇板、钢梁等低标准建材。
公办园
新建改扩建100所
公办幼儿园新建改扩建项目包括新建项目、改扩建项目和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项目。今明两年,新建和改扩建100所公办幼儿园。新建、改扩建幼儿园按照原国家教委、原建设部颁布的《城市幼儿园建筑面积定额(试行)》标准和市一级幼儿园标准进行建设。
其中,城区幼儿园按照9或12个班的规模进行设计并建设;农村幼儿园可根据本地实际,按6、9或12个班的规模设计并建设。对市财政给予资金支持的新建19所幼儿园,按照12个班规模建设。同时,在旧区改造、新区建设中,严格落实城镇住宅小区公建配套幼儿园的建设和管理。区县人民政府对闲置、挪用的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要限期收回,交由教育行政部门接管用于举办幼儿园。其接收的小区配套幼儿园按照市一级幼儿园标准进行装备。
“阳光乐园” 5个区新建15所
在东丽区、西青区、津南区、北辰区以及滨海新区五个区建设15所“阳光乐园”,招收低收入家庭子女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阳光乐园”建设主要依托当地村办幼儿园设立。未建立村办幼儿园的区,可依托具有办园资质、收费合理、办园质量高的民办幼儿园设立,以满足幼儿“就地、就近”入园的需求。
农村幼儿园
改造146所
农村幼儿园提升建设项目包括乡镇中心幼儿园提升改造项目和村办标准化幼儿园建设项目。按照市一级幼儿园标准,对现有146所农村乡镇中心幼儿园的配套食堂、盥洗室、保健室、睡眠室、幼儿厕所等进行建设改造,并同步完成供暖改造、旱厕改造及户外活动场地等功能提升工程。每个乡镇建设1所独立建制的公办中心幼儿园。按照《天津市农村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采取"大村独办、小村联办"方式,建设500所村办标准化幼儿园。
民办幼儿园 探索多部门共同管理
积极鼓励有合法资质、良好信誉的社会团体、企业和公民举办幼儿园,正在研究制定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扶持政策。探索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城市街道办事处和农村乡镇人民政府共同管理民办学前教育机构的模式。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且教育质量低的无证园所关停撤销。
建设要求
不得使用
低标准建材
到2012年底,要全面完成公办幼儿园建设项目、农村幼儿园提升建设项目和“阳光乐园”建设项目。各区县要根据确定的规划和方案,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认真组织落实幼儿园各项建设项目。所有幼儿园建设和提升改造项目要优先考虑园舍安全,一律不得使用水泥檀条、苇板、钢梁等低标准建材。在工程建设中,要同步进行安全设施配套建设,杜绝安全隐患,确保幼儿园园舍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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