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两会”上,代表们都收到《广东省2011年省级部门预算草案》。有代表发现,按此预算,省8所幼儿园一年花费超过6863万元,比去年有所增加。省财政厅官员解释,由于历史原因,这些幼儿园是相关机关的一个附属事业单位。
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办幼儿园,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都被认为是“历史遗留问题”。这种办园模式,存在两方面问题。其一,与行政事业单位、企业的核心功能违背,也不符合教育发展的规律,导致幼儿园多头管理;其二,存在严重的不公平问题,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所办幼儿园,必然首先满足自己的职工子女入园需求,在学位有剩余的情况下,才可能向社会开放,这显然是不公平的。尤其是机关、事业单位的主要经费来自纳税人,用纳税人的钱为自己的职工谋教育福利,极为不妥。因此,从上个世纪90年代后期起,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所办幼儿园都逐步剥离,只有少数保留。广东省这8所幼儿园就属于这种情况。
但现在,这“历史遗留问题”却因为当下幼儿园资源紧张而有了“新解”。去年11月3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了发展学前教育的五项政策措施(称为“国五条”),第一条就是“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支持街道、农村集体和有条件的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办幼儿园”。对此,笔者当时就提出不同意见,认为这有严重的负面作用。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办幼儿园,能解决其职工子女的入园问题,一定程度缓解学前教育资源不足,但将造成严重的社会不公。就算规定这些幼儿园必须朝社会开放,但能开放多大程度?不开放,普通民众又能如何?
值得注意的是,去年11月21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称为“国十条”),将上述表述调整为“鼓励优质公办幼儿园举办分园或合作办园。制定优惠政策,支持街道、农村集体举办幼儿园”。根据这一正式文件精神,“有条件的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办幼儿园”已不在支持之列。笔者认为,这样的调整是积极的,避免了病急乱投医的权宜之计。
然而,毋庸置疑,依靠“有条件的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办幼儿园”来缓解当前学前教育资源不足问题的思想还是存在的。在这种背景下,要清理“历史遗留问题”,就有很大难度。广东省的机关幼儿园预算拨款问题,在去年广东省“两会”期间就曾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而今年,幼儿园的财政拨款不减反增。可以预计,如果这种办园模式保留,这一问题将长期存在。
在笔者看来,虽然当前学前教育资源紧张,但清理“历史遗留问题”不可懈怠。在加大对学前教育投入的同时,机关事业单位所办幼儿园应当与机关事业单位剥离,全部纳入地方教育部门管理以及学前教育经费统一预算,面向社会公开招生。否则,当政府部门官员一点不为自己的孩子上优质幼儿园发愁,他们怎可能关心其他孩子上幼儿园的问题?同样,当政府部门官员自身就在制造不公平,又怎能推动学前教育的公平问题?某种程度说,这正是我国学前教育成为教育“短板”的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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