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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学到大学 贫困生上学无忧 教育公平的阳光普照桂北大地

艺术中国 | 时间: 2010-12-13 11:01:35 | 文章来源: 本新闻

近日,记者从市资助办了解到,我市已实现“无条件贷款、无障碍入学、无缝隙衔接”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实现资助“全覆盖”,这意味着学生从走进小学校门直至大学毕业都可享受由政府主导的各类资助,寒门学子的求知之路更平坦。

市教育局资助办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从2005年至2009年,是义务教育免费步子迈得最快的几年——2005年春,我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实行“两免一补”;2006年春,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机制率先在西部实施,桂林42万农村学生享受到免除学杂费政策;2008年春,42万农村学生又获得免费提供的教科书,还有2.4万名贫困生获得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同年秋,继农村义务教育学杂费全免后,城市义务教育学杂费也全免;2009年春,全市农村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全部停止向寄宿生收取住宿费。至此,免费义务教育在桂林真正从理想变成了现实,教育公平的阳光照遍八桂大地。

上学不再花学杂费,困难学生还有生活补助。2010年,我市还全面落实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政策,各县区均制定了补助实施办法或细则,按学生每年在校250天计算,小学生每天补助2元,初中生每天补助3元,各县补助的学生比例均已超过55%。2010年全市春季学期这项补助高达5881万元。

义务教育阶段孩子上学不再愁。高中段助学政策也在紧锣密鼓地推进。2007年,我市中职一二年级农村学生每年可获得1500元国家助学金。2009年秋季学期起,中职学校对农村贫困学生等四大类学生免收学费,享受这一政策的学生占中职在校生比例高达25%。

“反正不花一分钱学费,还能读自己喜欢的专业,毕业后还不愁找工作,想到这些我就来了。”在荔浦中职学校,今年秋季入学就读的小黄告诉记者,初中毕业后本打算打工,但涉农专业免费就读对自己有很强的吸引力。“新资助政策实施后,学生‘招不来,留不住’的现象得到改变,许多初中毕业生主动选择了上中职,许多休学外出打工的学生重返校园。”学校有关负责人介绍。

据统计,仅2010年1月至9月,全市发放中职国家助学金高达1488万元,9.9万人次享受了每月150元的生活补助。每年1500元的国家助学金,极大地减轻了学生家庭经济负担,为农村贫困家庭子女接受中等职业教育提供了基本生活保障。

在大多数地方,普通高中贫困生政府资助还是盲区的时候,占我市普通高中生10%的特困生,从2009年春起就已得到每年1000元的政府专项经费资助。“从今年秋季学期起,覆盖面扩大到30%。”市资助办有关负责人介绍,普通高中贫困生也将全面享受到国家资助政策的阳光,今年9月中央与地方共同设立国家助学金,贫困高中生每生每年获得1500元资助。国家资助政策体系对高中的“补位”,是促进教育公平的民生大举。

读完了高中就该上大学了。过去,高额的大学学费让不少品学兼优的学生在大学门前望而止步。如今,“一个也不能少”的贫困大学新生资助口号在桂林已深入人心,以奖学金、学生贷款、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为主体的、多元化的资助贫困家庭学生的政策体系,更使这一口号的实现得到保证。市政府连续几年把资助大学贫困新生入学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拨出专项经费为大学贫困生提供路费。此外,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更是缓解了大学生的燃眉之急,今年我市就已有12000人申请到助学贷款,总额已高达7100多万元。

“包括助学贷款在内,每年投入我市的各种资助经费已高达1亿元。”市资助办有关负责人表示,“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贫困而失学”这一口号在桂林已得到实实在在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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