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类、舞蹈类专业考试首次启用计算机现场登分
音乐类、舞蹈类专业的考试将于1月27日至1月31日分别在广西师范大学考点和广西艺术学院考点同时进行。今年,为了让考试更加公平公正、登分更加科学合理,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在音乐类、舞蹈类专业考试中首次启用计算机现场登分。
考试采用集体笔试与个别面试两种形式。乐理、听音记谱和视唱为专业基础考试科目。乐理、听音记谱采用集体笔试的形式,考试时间为1月27日上午8点30分至11点30分,其中听音记谱由考场统一播放钢琴弹奏的录音,考生边听边记,考试时间为40分钟。视唱考试科目采用一次性个别面试的形式进行,由考生当场抽题进行考试。
演唱、演奏、舞蹈三项为音乐、舞蹈类专业技能考试科目,采用一次性个别面试的形式。三项科目考试的曲目及舞蹈作品均由考生自选。演唱、演奏、舞蹈考试所需的乐谱、乐器及伴奏带等由考生自备(钢琴除外)。音乐表演(演唱、演奏)专业及音乐学(音乐教育、学前音乐教育)专业对考生音乐素质和条件的了解及考核随演唱或演奏考试进行。舞蹈学(舞蹈表演与教育、歌舞)、舞蹈编导(舞蹈表演与编导)、舞蹈表演专业的舞蹈(民族舞、古典舞)、舞蹈基本功的考试为一次性个别面试形式。该专业素质考核随专业面试采用个别面试形式进行。
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温馨提示
参加音乐、舞蹈类专业面试科目的考生必须在每时段(即上午或下午)开考前30分钟到现场检录,由考场负责人登记准考证号后临时编号进入考场考试,不按时检录的考生视为放弃考试资格,即按缺考处理。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特别提醒考生要按时到达考场检录,以免错失考试机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