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分:附 件
有关说明
1、考生于2010年4月上旬登陆我校招生网查询系统查询艺术类专业考试是否合格,专业考试合格者登陆招生网核对系统核对考生信息。
2、本简章所公布的学费属2009年标准,供参考,如有变动,按2010年浙江省物价部门统一
调整后的标准执行。
3、新生入学后我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4、我校设有以下奖学金:(1)国家奖学金;(2)“浙广集团”奖学金;(3)“湘广集团”创新基金;(4)“中广电”奖学金;(5)“现代集团”学生创新奖;(6)“广厦传媒”奖学金;(7)“有加利”奖学金;(8)“快客传媒”奖学金;(9)“中国移动”奖学金;(10)文理科新生奖学金和“南广”艺术类新生奖学金;(11)校内设有一、二、三等奖学金及各类单项奖学金。针对全校困难学生的奖助学金有:(1)国家励志奖学金;(2)国家助学金;(3)金秋助学金;(4)飘萍奖学金。
5、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取得毕业资格后,在国家就业方针政策指导下,由学校推荐和指导毕业生自主就业。学校在每年的6月初、11月底举行两次就业招聘会,向用人单位推荐毕业生。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电话0571-86832052,http://job.zjicm.edu.cn。
6、我校学生住宿实行公寓管理,根据浙江省物价统一核定,2009年学校住宿费每人每学年1200元。
7、学校成人教育各专业面向全国招收函授制本专科学生,详情请咨询继续教育学院,电话:0571-88293543、88024530,http://cjxy.zjicm.edu.cn。
学校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998号
邮 编:310018
招办 电 话:0571-86832600 86832630
招生 网址:zsw.zjicm.edu.cn
168 声 讯 台:16885155
浙 江 传媒 学 院
招 生 办
二○○九年十二月
声明: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艺术类专业考试考前辅导班,不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学校名义举办考前辅导和考前培训活动;我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公司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学校名义举办考前辅导培训或进行招生录取工作的中介公司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同时提请考生及家长谨防上当。
浙江传媒学院监察室举报电话:0571-86832068、86832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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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编导(音乐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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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传媒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培训中心简介
浙江传媒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培训中心是浙江传媒学院成人教育的职能机构,设有成人高校招生办公室等部门,负担成人教育工作的招生、管理、教育、协调、服务等职能,还承担了12个校外函授站、教学点的招生、教学等方面的管理和指导职能。
全日制自考助学:我校1999年被浙江省自学考试委员会批准为自考助学单位,领取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许口证》。自2001年开始为满足高考落榜而又钟爱广电传媒专业的考生入读我院的良好愿望,面向全国招收全日制自考助学班学生,目前全日制在校自考助学班学生达1200余人。2003年起,经省自考委批准,报国家自考委审定,我校成为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数字媒体艺术、摄影(摄像)、文化产业管理等5个专业的自考主考院校,负责拟制主考专业教学计划、教学大纲、专业课程、选修专业课程、上机实验、阅卷考试等工作。2009年我院将继续面向全国招收我校相关专业的全日制自考助学班学生:新闻学(新闻摄影与摄像方向、摄像方向、编导方向、新闻采编与制作方向)、广播电视编导、摄影(摄像)、数字媒体艺术、播音与主持、文化产业管理、视觉传达设计、音乐教育、计算机网络等。
函授:我院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办学形式主要是业余函授班,招收报考我校相关专业高中起点专科、专科起点本科层次的成人高考考生。目前我院函授、脱产等各类成人学历教育在校生达1000余人。
培训:近年来培训中心依托学院雄厚的师资力量,整合行业优秀资源,承办国家广电总局六期全国地(市)县广电局长培训班,培训浙江广电集团、杭州文广集团一线专业人员4000余人(50期,8个专业)。我培训还继续推出“传媒素养培训班”、培训工作“送课上门”等活动,深受各地广电同行的欢迎。
为适应广电传媒事业对本科学历层次人才的需要,热忱欢迎各地青年踊跃报读我校的成人教育和全日制自考助学班。热忱欢迎各广电媒体组织参加我校的相关培训。
招生热线:0571-88024530、88281926
培训热线:0571-86832159、880196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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