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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保护经费为何只占5% 应该建立苛刻的问责制度

艺术中国 | 时间: 2014-02-11 16:54:43 | 文章来源: 广州日报

近年来,国家文物局开展了全国馆藏文物腐蚀损失专项调查。结果显示,文物腐蚀率超50%,而每年用于文物保护的经费仅占博物馆业务经费的5%左右。

众所周知,文物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无论是从保护资源的角度还是从传承文化财富的角度,都应该重视对文物的保护。这也是为什么文物保护会被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这些在国家文物保护法中都是有明确规定的。

既然无论从文物保护的重要性还是从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讲,用在文物保护上,无论是资金还是精力都应该是文物部门不遗余力的,但现在的尴尬不得不让人追问:本用于保护的钱用到哪里去了呢?

从媒体披露的情况来看,博物馆的业务经费是否存在挪用或是滥用,目前还不知,但是基本可以确定的是,博物馆的管理体制是存在明显的制度漏洞的。比如在问题的追责上,就存在避重就轻的问题,正如故宫博物院院长单霁翔所言,博物馆业务人员在工作中不慎打碎一件珍贵瓷器就是重大的文物损坏事件,但大量珍贵文物藏品在无声无息中走向损毁,却始终未能引起足够的重视。在这样的管理逻辑下,自然也就没有了深度保护的意识。

此外,这些年来,博物馆在管理中曝出多次丑闻,光是故宫博物院,就相继发生了包括“失窃门”、“会所门”、“瞒报门”、“拍卖门”、“屏风门”等丑闻,虽然大多丑闻最终都不了了之,但是所暴露出的管理短板却是一览无遗。

就此而言,发生“文物保护的经费只占5%”的尴尬似乎也就不难理解了,如果在管理中做不到大刀阔斧的整改,在问题追责上做不到雷厉风行,仅仅依赖于文物保护部门的“高度自觉”显然是不现实的。

要实现全方位的文物保护,必要的机制体制改革是亟需发生的改变,比如打破大锅饭的供养机制,比如引进强有力的社会监督,比如设定严苛的问责机制。让文物保护真正处于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之下,文物腐蚀率过高、文物保护经费不到位的尴尬才能得到彻底的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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