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主办、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承办的2011年“文化遗产日”主题活动6月10日至15日在北京中华世纪坛展览馆举行。
2011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以下简称《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正式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一体战略布局中一部重要法律,体现了党和国家对文化建设的高度重视。为了宣传和普及这部法律,今年“文化遗产日”确定的主题为“依法保护,重在传承”。围绕主题,本次活动由“依法保护,重在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宣传展”、“薪火相传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师徒同台展演”和“我们的精神家园2011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摄影大展”三个部分组成。
在“依法保护,重在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宣传展”展区,观众首先可以读到法律文本全文,进而通过阐释文字来认识《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出台的重大意义,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
“薪火相传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师徒同台展演”参展项目涉及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的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曲艺、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传统美术、传统技艺、传统医药和民俗9个类别,共41项。来自北京、山西、辽宁、四川、贵州、云南、青海等25个省(区、市)的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携徒晋京,同台献艺。主办方根据非物质文化遗产表现形式的特点,将师徒同台展演活动以表演和展示两种形式呈现于观众。表演部分以符合传统表演艺术特性的11个项目为主,共有参演节目22个,每轮演出约1小时;展示部分以手工操作性较强的30个项目为主,并配以图文并茂的展板和精选的160余件展品。近年来,为大力推动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开展,切实做好对传承人的保护,文化部分别于2007、2008和2009年公布了三批共1488名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这些传承人的各种实践方式,特别是对后继人才的培养工作对促进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有效传承产生了积极作用。传承人师徒同台展演活动,直观地体现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重在传承”的工作目标和实践成果。
“我们的精神家园2011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摄影大展”,是全国第一次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专题摄影展。此次展出的221幅(组)作品,是从全国范围两万多幅应征稿件中严格遴选出来的。这些融纪实性和艺术性、真实性和典型性于一体的摄影佳作,用镜头语言全面而客观地反映了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资源状况、存续状态和保护成果。观众将随着摄影家的镜头,通过定格的画面去感受非物质文化遗产跨时空的强大生命力和魅力,从而唤起人们珍爱传统的文化自觉。
今年的“文化遗产日”,已是全国人民度过的第六个“文化遗产日”。随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推进,各级政府、相关机构为传承人开展传承、传播活动采取措施、提供支持的工作重点已成为广泛共识。6月1日起实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对传承人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传播中应该履行的义务作了明确规定。因此,“依法保护,重在传承”不仅仅是今年“文化遗产日”的主题,而且还将成为今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指针。
花瑶挑花:代表性传承人奉雪妹(中立者)在精心授艺。
乡村皮影戏(组照之一) 冷柏 2011中国非遗摄影大展金奖
水族马尾绣制作:代表性传承人宋水仙(前右)向徒弟传授技能。
澳门神像雕刻:代表性传承人曾德荣的徒弟黄金发在工作。
白族绕三灵(组照之一) 余国勇 2011中国非遗摄影大展银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