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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建立收藏制度 “重点美术馆”评选标准引发热议

艺术中国 | 时间: 2010-01-25 17:43:53 | 文章来源: 新民晚报

上海美术馆

文化部新近颁布的《全国重点美术馆评估办法》中有一条硬指标规定,参评单位“年收藏经费总额不低于300万元”。日前,上海某报称,上海美术馆去年获拨收藏经费仅200万元,将无缘参评。一时间,这事引起了众多媒体和专业人士的热议。

大多经费不足

据悉,从今年开始,文化部将开展首批“全国重点美术馆”的评估工作。今后,“全国重点美术馆”将每三年评选一次,获评者将得到国家优先的政策和经费。应该说,文化部这项评估目的在于促进全国美术馆的建设和完善。近年来各地兴起了建设美术馆的热潮,但是收藏经费不足却是很多已建成开放的美术馆面临的共同难题。美术馆没有收藏就起不到有系统地积累美术实证资料和普及美术教育的功能,充其量只能称之为“美术展览馆”。就连上海美术馆这样上海目前最大的美术馆,也不得不靠出租展览场地来弥补财政拨款的不足。

据记者了解,去年上海美术馆获财政所拨的收藏经费约为250万元,今年有300万元。看来也算勉强“达标”。而浙江美术馆、深圳关山月美术馆等的年收藏经费达到了1000万元。但人们的话题并不局限于此。有专家指出,美术馆应该收藏经典美术作品,但是300万元的收藏经费几乎买不到名家的重量级作品。也有人认为,300万元的底线对于中央级美术馆和发达地区的美术馆来说应该不成问题,难的是一些财政困难的地区。有的地方美术馆根本就没有收藏经费。还有观点指出,美术馆的收藏经费不能局限于财政拨款,也要像国外的博物馆那样通过基金会以及争取捐赠来获得。美术馆馆长就是“找钱”的人。但有人认为这是过于理想化,因为国内不像国外那样对捐赠有免税等优惠待遇作回报,国内的企业也不像国外企业有捐助博物馆的传统。

建立收藏制度

中国美院教授卢炘呼吁,文化部对美术馆的评估应该鼓励那些工作努力、成绩出色的美术馆。

所谓重点馆不应该全是综合性的大馆,那些虽小而实实在在的名家馆不应受到忽视。美术馆接受的捐赠也应该估算到自创的收藏经费中去,这样有利于激发美术馆的积极性。

当美术馆获得收藏经费后,建立怎样的收藏制度也是迫在眉睫的问题,否则容易滋生新的腐败,不仅浪费了纳税人的钱,还使得国家美术收藏的质量下降。目前国内的公家美术馆大多大同小异,缺乏具有个性的学术定位。美术馆应该根据其学术定位来决定收藏怎样的艺术品,制定选取收藏作品的严格标准,要建立相关的理事会,购藏艺术品要经过理事会论证。美术馆没钱当然难为无米之炊,但有钱了也要用得无愧于纳税人和捐赠者,经得起美术史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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