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从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获悉,因拖欠合作收益款,北京798文化创意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近日将合作方深圳市德邦投资控股发展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解除合作协议,并索要合作收益款、违约金及滞纳金共计276.65万元。
据798文化创意公司在起诉中称,其与德邦投资公司于2007年6月30日签订了合作协议,两公司共同承租北京七星华电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朝阳区酒仙桥路的一处房屋,合作期限12年。根据协议的约定,德邦投资公司负责合作房屋的招商、经营、安全、保卫等具体运营活动,承担合作房屋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同时,在合作期间,德邦投资公司严格确保798文化创意公司在合作期间的合作收益1.05亿元,如果合作期间的收益不足以确保798文化创意公司的合作收益,由德邦投资公司补足。
798文化创意公司介绍说,德邦投资公司从2007年11月开始就拖欠合作收益款,截至今年4月,拖欠的收益款总数已达200.02万元,故根据合作协议将其诉至法院。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据了解,北京798艺术区位于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718大院内,是二十一世纪初在原有闲置的工业建筑基础上逐渐发展起来的,目前已成为雕塑、绘画、摄影等独立艺术工作室,以及餐饮、酒吧等的聚集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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