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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稿] 中韩陶艺家作品交流展

艺术中国 | 时间: 2008-05-08 12:00:01 | 文章来源: 艺术中国

  2008中韩陶艺家作品交流展暨中韩陶艺交流系列活动

  为加强中韩两国的陶瓷艺术交流,搭建良好的学术互动平台,经研究拟在“中国瓷都”福建德化和“全国精神文明城市”福建三明两地开展“2008中韩陶艺家作品交流展暨中韩陶艺交流系列活动”。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德化陶瓷职业技术学院
  三明学院
  庆熙大学艺术设计学院(韩国)
  支持单位:德化县人民政府
  协办单位:福建省陶瓷艺术专业委员会
  韩国现代生活陶艺家协会

  二、日期、地点和内容
  1、日期:2008年6月26日—6月30日
  2、地点:德化、三明
  3、内容:作品展览,学术讲座,陶艺制作,参观博物馆、古龙窑遗址、瓷塑名家作坊等学术交流活动。

  三、2008中韩陶艺家作品交流展、系列活动组委会
  艺术顾问:吕品昌
  徐吉龙(韩国)
  主 任:陈师宪、梁一池
  副主任:吴志伟、董美彬、陈言霭、郑有根(韩国)
  秘书长:张南章
  副秘书长:赖荣伟、徐俊东、苏珠庄、朴允洙(韩国)
  总策划:林梓波、金优石(韩国)

  四、陶艺交流活动嘉宾
  特邀韩国著名陶艺家徐吉龙教授等15人,特邀中国陶艺名家20人,德化瓷塑名家、各地参展陶艺家等。

  五、作品参展细则
  参展作品:特邀艺术家作品,韩国15件,中国15件;另从报名参选的作品中评选出50件优秀作品参展,共计80件作品参加“2008年中韩陶艺家作品交流展”。
  报名资格:欢迎中韩两国全体陶艺工作者报名参加,年龄、资格不限。

  征件内容:
  1、以陶瓷媒材为主之艺术作品(作品中陶瓷材料须占整件作品二分之一以上)。
  2、主题不限,传统陶艺类、生活陶艺类、现代陶艺类、工艺陶瓷类均可。

  报名办法:
  1、所有报名、入选参展的作品一律免收评审费、参展费。
  2、报名截止日期为2008年6月1日,逾期不再接收报名。
  3、请认真填写“作品报名表”,并提供评选与入选后出版画册用的高清晰度(数码1-2MB)作品照片若干张和个人照片一张,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指定邮箱:1999007@163.com ,或邮寄。

  注意事项:
  1、每位作者的参评作品不超过3件(套)。
  2、每件(套)作品要求注明作品名称、作者姓名、作品规格、制作材料、烧成温度、创作年代。
  3、组委会收到报名表和作品照片后,将组织专家对送选作品进行评审,评审通过的优秀作品将于6月5日前通知作者作品送展具体事宜。
  4、报名联系方式:
  E_mail:1999007@163.com
  联络地址:福建省三明市梅列区•三明学院艺术系(邮编:365000)
  联系人:林梓波 电话:13235988161(请12:00—21:00时联系)

  六、作品送展及返回办法

  1、通知入选的陶艺家作品必须于2008年6月22日前邮寄送达展览地点,或25日前本人送达,26日开幕展出。逾期组委会不再受理,并取消入选资格。具体作品送展地点和联系方式待入选后通知。
  2、参展陶艺家在寄送参展作品时请在作品底部及外包装箱明显处贴标签并注明××类作品及作品名称、作者单位,以便展览后核对装箱返还。请作者将作品妥善包装,如有损坏自行负责。
  3、所有作品送展运输费用及作品保险费由作者本人承担。展览结束后作品由作者本人或委托他人取回。如能邮寄返回的,组委会可代为办理,但不承担作品的安全保险责任,如有损坏遗失由作者自行负责。

  七、其他事项

  1、组委会将出版《2008中韩陶艺家交流作品集》精美画册,在韩国印刷出版,参展陶艺家每人赠送一册。
  2、参展陶艺家出席开幕式的往返费用自理,开幕式当天的食宿由主办方负责统一安排。
  3、“2008中韩陶艺家作品交流展”组委会拥有参展作品的版权,组委会有权对参展作品进行宣传、出版与交流。
  4、参展的作品如有抄袭、剽窃他人作品之嫌,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引发的法律纠纷,均由作者本人自负,组委会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008中韩陶艺家作品交流展、系列活动组委会
2008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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