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资讯 > 声音

彭锋:有关全球化时代美学与艺术的思考

艺术中国 | 时间: 2010-09-05 15:55:02 | 文章来源: 东方视觉

文\彭锋

随着全球化的深入发展,不同文化之间的交往日益频繁。频繁而深入的交往,导致的结果有可能截然不同:既有可能导致文化冲突,也有可能导致文化欣赏。对于究竟会出现何种结果,我这里不想去做预言。我想着重指出的是,全球化时代必然会激发我们有关经济、政治和文化等方面的新思考。本文着重梳理当前有关美学与艺术方面的思考。

一、美的普遍性

不同文化之间的频繁交往,首先会促使人们思考这样一个问题:不同文化之间,是否存在共同特征?如果存在某种或者某些共同特征,是否有可能在此基础上建立起一种适合全球化时代的新文化?有关这些问题的思考,构成今天思想界的焦点。比如,在宗教和伦理领域,思想家们在探寻人类共同遵守的最低纲领,在寻找伦理生活的底线。有人将“己欲立而立人”视为伦理生活中的金律,在不同宗教和文化中生活的人们都遵守这条金律。尽管有关伦理生活的最低纲领,不同宗教生活团体可能会有不同的看法,但是寻找共同的最低纲领,是全球化时代的新要求。即使在共同的最低纲领上最终并没有达成共识,也不能因此就怀疑这种思想探寻的意义,因为它至少会加深不同宗教生活团体的自我认识。为了将问题集中在美学和艺术领域,我这里略去有关背景和相关领域的讨论。事实上,我认为有关美学和艺术的讨论,可以为其他相关领域的讨论提供重要的启示,因为在不同文化之间的交往中,最容易在美的判断上形成共识。换句话说,审美共识有助于我们理解伦理生活的最低纲领。这是一种出人意料的现象,但它并非难以理解。

我们之所以说审美共识有些出人意料,原因在于人们在美的判断上向来难以取得一致意见。“谈到趣味无争辩”,“萝卜白菜各有所爱”,这些谚语表明,人们在美的判断问题上是完全自由的,没有确定的准则可以依循。即使有了确定标准,人们也不会拿它们当真,因为对标准的违背也不会造成严重的后果。在其他领域中,违背标准,就有可能受到公众的谴责,甚至遭到法律的惩罚。由于在美的判断问题上,既没有抽象的标准,即使有所谓的标准也不会因违背标准而产生严重的后果,因此就可以充分展示个人的偏爱。所谓审美共识,既不可能,也无必要。

然而,正是这种宽松性,使得具有不同文化背景的人们在美的判断上容易达成共识。这是一种建立在无共识基础上的共识。这一点至关重要,且容易遭到忽视。我们不妨做些进一步的解释。

当我们说在美的判断问题上没有共识的时候,这种说法只是适合于某种文化共同体范围内部。在任何一个文化共同体范围内部,在美的判断问题上受到的制约最小。用康德的术语来说,美是无功利、无概念、无目的的。尽管康德美学遭到后现代美学家的批判,但是在某些方面他得出的结论依然有效。正因为美具有无功利、无概念、无目的的特征,它所受到的限制最小;正因为它所受到的限制最小,在有关美的判断问题上很难达成共识。共识往往是限制的结果。不同的文化之所以呈现出不同的特征,原因在于它们的限制不同,依据限制而形成的内部共识不同。文化多样性,实际上是限制的多样性,内部共识的多样性。限制程度越大,内部共识越强,体现出来的文化风格或差异就越明显,不同文化之间要达成共识的难度就越大。换句话说,在同一文化内部共识越强的方面,在不同文化之间就越难形成共识。现在的问题是:我们能否反过来说,在同一文化内容共识越弱的方面,在不同文化之间就越容易形成共识?当前国际美学和艺术领域中的潮流,在某种程度上支持这种判断。无论在美学研究还是艺术创作领域,人们发现,具有不同文化背景的人们在美的判断问题上最容易达成共识。

1994-1997年,科马(V. Komar)和梅拉米德(A. Melamid)实施了一个名为“人民的选择”(The People’s Choice)的系列绘画项目。他们雇佣民调机构来调查人们对艺术的偏好,范围涉及亚洲、非洲、欧洲和美洲十多个国家。调查的结果显示,人们在美的评判上具有惊人的普遍性:最受欢迎的颜色是蓝色,其次是绿色;具象绘画比抽象绘画更受欢迎;最受欢迎的画面构成要素有水、树木和其他植物、人物(尤其喜欢妇女和小孩,同时也喜欢英雄人物)、动物(尤其是大型哺乳动物,包括野生的和驯化的在内)。从科马和梅拉米德以民意测验数据做指导画出来的作品中,我们可以看到,全世界人民喜欢的风景画似乎出自一个原型,即东非那种散落树木的草原景观。

科马和梅拉米德得出的结论,与环境美学和进化论美学得出的结论完全吻合。一些环境美学家以民意测验的形式调查人们对于景观的审美偏好,结果发现草原景观是全世界人民最喜欢的景观。

现在,让我们暂时撇开各种理论,回到人们的日常经验。那些在不同文化圈中生活过的人们会发现,事实上人们在自然风景、人(ti)、艺术等方面的审美判断上,并没有多大的差异。就自然来说,都喜欢草原景观;就人体来说,都喜欢身材匀称、五官端正、皮肤光洁、头发浓密而有光泽;就艺术来说,都喜欢具有惊人之美的作品,如泰姬陵、蒙娜丽莎、贝多芬的第九交响曲等等。

全球化时代让人们有了更多的在不同文化圈中生活的机会,人们切身的跨文化生活经验验证了美的普遍性。这已经成了一个毋庸争议的事实。我们接受这个事实。我们既相信艺术家的观察和学者的研究,更相信自己的经验。当然,我们也允许有人怀疑这个事实。但是,对于当前的情形来说,至关紧要的不是去怀疑这个事实,而是去解释这个事实。

二、超文化美学的思考

美学领域中有一个不太引人注目的分支,那就是比较美学(comparative aesthetics)。相对于比较文学(comparative literature)、比较语言学(comparative linguistics)和比较宗教学(comparative religion studies)来说,比较美学显得很不起眼。但是,随着全球化时代的来临,比较美学变得兴旺起来。不过,这时的比较美学已经发展为超文化美学 (transcultural aesthetics,又译为跨文化美学)。一般说来,超文化宗教学、超文化语言学、超文化文学是难以设想的,因为宗教、语言以及受语言限制的文学受到文化的束缚根深蒂固。之所以出现超文化美学,因为在美的问题上受到的文化束缚相对较小,形成共识的可能性相对较大。进一步说,审美共识可以为语言、文学、道德、宗教等其他领域中的共识提供基础。

在解释审美共识的时候,超文化美学家喜欢从进化心理学、脑神经科学、认识论等方面来寻求理论支持。在一些超文化美学家看来,人类的审美共识具有遗传学上的基础。人类对美的偏爱在二百万年前的更新世(Pleistocene)时期就已经形成,有关信息保存在人类遗传基因之中。人类之所以偏爱东非草原景观,原因在于人类最初是在东非大草原上由类人猿进化为人的,人类对美的偏爱受到当时生存环境的影响。

除了这种依据进化论的解释之外,还有依据民意测验的解释。上面提到的科马和梅拉米德的系列绘画项目“人民的选择”,就是建立在民意测验的基础上。此外,这种民意测验方式还被广泛运用于有关景观的审美价值的评定之中。比如,一些景观设计师将景观拍成照片,让公众根据照片给景观评分,最后通过统计得到不同景观类型的审美价值的平均值。得分高的景观审美价值高,得分低的景观审美价值低。

进化论与民意测验,是从质和量两个不同的方面来解释审美共识。进化论的解释,旨在从质上寻找审美共识的根源;民意测验的解释,旨在从量上寻找审美共识的证据。将这两个方面综合起来考虑,就能够给审美共识以充分的解释。总之,超文化美学对美的普遍性的认可以及对审美共识的根源的科学探讨,对于美学研究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首先,美学研究的对象更明确了。如果美具有普遍性的话,暂且不论造成这种普遍性的原因为何,至少可以将美学学科安心地确立在对美的研究上。事实上,从古希腊开始,美就是哲学的一个重要研究对象,只是在18世纪现代美学确立的时候,由于对美的普遍性产生了怀疑,美学家们才避免将美作为美学的研究对象,而选取像趣味、想象、感性认识、审美经验等作为美学的研究对象。

其次,美学研究可以变得相对更客观。如果美是一种具有普遍性的现象,美学研究就可以对美的现象进行分类研究,而暂且撇开对这种现象的评价问题。以往的美学研究,容易将分类与评价混在一起,从而不可避免地带有较强的主观色彩。按照以往美学的一般看法,美通常被认为是好的、令人愉悦的、值得肯定的,这样就容易反过来将人们认为是好的、令人愉悦的、值得肯定的东西视为美的,从而影响到对美的现象的客观研究,而且限制了美学研究的范围。比如,在近来有关日常生活审美化的争论中,就凸现了将分类与价值混淆起来的美学的缺陷。一些人不赞同日常生活审美化,就主张美学不应该研究它。但是,如果我们将日常生活审美化视为一种美的现象,而不包含我们对它的评价,对它进行研究就无可厚非。让我再举一个相关的例子来加以说明。艺术通常被认为是一种好东西。如果这样的话,就会局限艺术研究的范围,将那些有可能不太好而本身是艺术的东西排除在研究范围之外。我们首先应该在分类意义上将艺术与非艺术区别开来,然后再在艺术的范围之内进行价值判断;而不是依据我们的价值判断去做艺术的分类,因为这样就无法避免研究中的主观因素。

再次,当美学摆脱了因为价值判断而导致的局限时,它就可以将研究范围开放到广大的生活领域,比如,研究美对经济活动的影响可以成为审美经济学,研究美对政治活动的影响可以成为审美政治学。这里的研究只是分析,价值判断必须在分析的基础上进行,既可以赞同,也可以反对。

最后,具有普遍性的美,可以为建立适合全球化时代的新文化提供基础。冷战结束后,文明冲突取代了意识形态冲突,不同的文化并没有因为交往的便利而走向融合,相反为了维持文化身份而不断强化各自的独特性。如果具有不同文化背景的人们在美的问题上能够达成共识,那么就有可能在这种共识的基础上建立起一种全人类共享的新文化。只有这种弱化文化背景的新文化,才能适应全球化时代的要求。美学研究,可以在促进这种新文化建设上做出独特的贡献。

三、文化间美学的思考

超文化美学的研究遭到了一些思想家的质疑。比如,丹托(A. Danto)坚持认为,人类在美的问题上本来没有普遍性可言,之所以呈现出普遍性,是因为现代商业的影响:由于挂历和广告的影响深入人心,人类在审美观上逐渐趋同了。换句话说,人类在审美判断上的普遍性,是现代商业塑造的结果。包括丹托本人在内,不少思想家对于全球化造成的审美共识持抵制态度。一些多元文化论者尤其担心,强势的普遍论会给某些非主流文化造成压力。为了避免这种压力,超文化美学近来有向文化间美学(intercultural aesthetics)发展的趋势。与超文化美学单纯追求审美共识不同,文化间美学在追求审美共识的同时,又力图保持审美多样性。如何能够做到既追求共识又保持多样呢?对于文化间美学来说,尽管审美共识依然十分重要,但不像超文化美学家主张的那样,这种共识是事先决定了的(比如,由遗传基因决定了的),而是一个尚未实现也许也无法实现的乌托邦。换句话说,审美共识,是具有不同文化背景的人们共同追求的理想,而不是现在或过去的事实。鉴于这种理想是无法实现的,因此它依然可以庇护审美判断的多样性。如果说比较美学注重审美判断的差异性,超文化美学注重审美判断的普遍性,文化间美学注重的就是某种能够包容差异性的普遍性。文化间美学体现了全球化时代人们的一种心态:既希望获得群体的普遍性,又希望保全个体的差异性。

四、进一步的思考

如何才能做到既要求普遍性又保持差异性呢?我们这里不打算抽象地讨论这个问题。我想将这里的问题转变为:在有普遍性理想与没有普遍性理想的情况下,差异性是否有所不同?答案是肯定的。在有普遍性理想的情况下,差异性将发展成为相互欣赏的差异性;在无普遍性理想的情况下,差异性将发展成为相互对立的差异性。关于相互欣赏的差异性,当代思想家已经有一些深入的思考。这种思考基于自我与他人的关系。由于承认差异性,当代思想家并不要求简单地取消他人,而是在承认他人与自我不同的情况下,仍然可以找到自我尊重和欣赏他人的依据。

美国哲学家普特南(H. Putnam)构想了一种理论,能够解释自我为什么要尊重他人。普特南的逻辑是:对于人究竟该怎样生存的问题,没有一个固定的答案。每个人对这个问题的独特构想,都是对人类生存选择的丰富性的贡献。由此,每个人对怎样生存的构想能力,对于全人类都有助益,因为它对于人究竟该怎样生存的问题提供了一个答案。

不过,根据普特南的观点,他人的存在尽管在丰富人类怎样生活的选择性上具有价值,但这种价值离有限个体似乎比较遥远,除非个体具有实践人类全部生活的潜能,或者有一种超越的个体,他可以从总体上构想人类生活的全部可能性。换句话说,普特南将个人自我实现与尊重他人结合起来的理论,只对上帝、超人或联合国有效。

另一位美国哲学家卡维尔 (S. Cavell) 构想了一种更为精致的欣赏他人的理论。卡维尔拒绝接受封闭的、固定的自我观念,主张自我总是处于朝着更高的、更完善的阶段发展的动态过程之中,这种努力向善的过程永无终结,这不是因为自我永远无法达到下一个更高的自我,而是因为一旦达到了一个更高的自我,另一个更高的自我又会立即出现并等待我们去努力实现;而他人正暗含着我们尚未实现但可以实现的更深远的自我,由此在追求自我完善的自由主义中又必然包含对他人的欣赏和尊重。

尽管卡维尔的论证非常精巧,但我们仍然看不到对他人的真正尊重,原因在于卡维尔的自我虽然在现实中是有限的,但具有无限的潜能,这种潜能是如此巨大,以至于可以将所有他人的生活全部经历一遍。这种巨大的潜能在普特南那里是隐含的,在卡维尔这里则是显露的,他们都没有跳出西方理性盲目膨胀的窠臼。当然,卡维尔也意识到全部经历他人的生活在现实中是不可能的,但他主张这在阅读和写作的语言领域中是可能的,阅读和写作因而被卡维尔当作调和自我完善与尊重他人的最有效的实践方式。

如果承认自我是有限的,自我与他人又有所不同,自我在无需成为他人的情况下还能否欣赏和尊重他人呢?我的回答是肯定的。在卡维尔那里,自我之所以欣赏他人,是因为他人能够为自我的进一步发展提供榜样,换句话说,自我的下一个阶段就要变成他人。当自我终于变成他人之后,他又会期望变成另一个他人,如此以至于无穷。由此可见,卡维尔对他人的尊重并不是欣赏式的尊重,而是征服式的尊重,自我在征服他人之后即将之抛弃,因为自我将继续追求另外的他人。事实上,将自我限定在自身的范围之内,也可以尊重他人。当自我被限定在自身之内之后,他人就成了自我的一种缺失的可能性,从而成为自我爱慕和追求的对象。由于自我的可能性永远不会由自我现实地实现,因此自我对这些可能性的爱慕和追求就永远不会终结。自我的可能性虽然永远不能由自我现实地实现(也许可以以语言的形式实现,像罗蒂和卡维尔所设想的那样),但它们可以在他人那里现实地实现,成为自我想要的又与自我不同的他人的现实存在。由此,自我可以同情地开放到他人之中,将他人视为自我完善的一个方面,而不是对他人的征服性的统摄。只有这样理解,他人才会成为自我向往的、又不可还原为自我的奇迹,才会引起自我真正的敬畏和尊重。我将这种尊重称之为欣赏式的尊重。

在全球化时代,审美和艺术在很长时间里依然会体现文化的差异性,但这些差异性将受到共同追求普遍性的理想的调和。由此,差异性将不再是敌对的差异性,而是欣赏的差异性。上述发展出来的那种自我对他人的欣赏式的尊重,将成为全球化时代对不同文化的基本态度。作为这种欣赏式的尊重的核心,是对他人的无条件的友好。只有这种对他人的无条件的友好态度,才能彻底改变冷战思维,促进全球化时代新文化的发展。

主要参考书目

1、Antoon Van den Braembussche eds., Intercultural Aesthetics (Berlin: Springe, 2008).

2、Dave Hichey, The Invisible Dragon: Four Essays on Beauty (Los Angeles: Art Issues Press, 1993).

3、Dennis Dutton, “Aesthetics and Evolutionary Psychology”, in Jerrold Levinson ed., The Oxford Handbook of Aesthetics, (Oxford and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3).

4、Lev Kreft, “The Second Modernity of Naturalist Aesthetics”, Filozofski Vestnik, No. 2 (2007).

5、Wolfang Welsch, “Animal Aesthetics”, Contemporary Aesthetics, Volume 2 (2004).

6、Wolfgang Welsch, “The Return of Beauty?”, Pilozofski Vestnik, No.2 (2007).

7、Wolfgang Welsch, “On the Universal Appreciation of Beauty”, International Yearbook of Aesthetics (2008).

8、Arthur Danto, The Abuse of Beauty: Aesthetics and the Concept of Art (Peru, Ill.: Open Court, 2003).

9、Richard Shusterman, Performing Live: Aesthetic Alternatives for the Ends of Art (Ithaca: Cornell University Press, 2000).

10、Richard Shusterman, Practicing Philosophy (New York: Routledge, 1996).

11、Hilary Putnam, Renewing Philosophy (Cambridge: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92).

12、Stanley Cavell, Conditions Handsome and Unhandsome: The Constitution of Emersonian Perfectionism(Chicag Chicago University press, 1990).

13、亨廷顿:《文明的冲突与世界秩序的重建》,周琪等译,北京:新华出版社,2002年。

14、彭锋:《文化身份与国际风格》,载《饰》,2008年,第3期。

 

凡注明 “艺术中国” 字样的视频、图片或文字内容均属于本网站专稿,如需转载图片请保留 “艺术中国” 水印,转载文字内容请注明来源艺术中国,否则本网站将依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维护网络知识产权。

打印文章    收 藏    欢迎访问艺术中国论坛 >>
发表评论
用户名   密码    

留言须知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