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体报道称今年上半年,仅3家信托公司发行6款艺术品信托产品,“艺术品信托”被列为高风险业务。艺术品信托产品是否受冷,到底是与产品性质有关还是与市场行情有关?
在我看来,这与两者都有关系。市场行情会直接影响到投资者对产品的热度和关注度,产品性质决定产品本身的盈利能力。信托产品是一种金融理财产品,这与艺术品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艺术品信托基金是通过将委托人的资金投资到艺术品市场从而实现盈利。艺术品信托基金之所以风险高,一是因为艺术品的流动性不高,很难在短期内频繁变现。艺术品的出售渠道比较有限,在中国艺术品通常会通过拍卖的方式进行销售,正常情况下,一件艺术品从拍卖公司征集到上拍至少需要6个月的时间。通常每年有两个重要的拍卖季,而连续两季上拍的艺术品往往很难成交。
而艺术品异质性的特点决定了单件艺术品的增值与贬值未必会与整体艺术品市场保持一致,这就增加了预测艺术品价格趋势的难度,价格波动的风险可以通过分散投资门类加以缓解。另外,艺术品的真伪问题也是进行艺术品投资中所存在的风险,需要依赖独立的第三方评估鉴定机构加以解决。
我认为,艺术品金融化是一个可尝试的方向,但并不适合大规模推广。
已有的一些艺术品融资试点项目,通常要求艺术品的持有人在融资的同时提供担保方,担保方承诺在贷款或典当到期日,如果融资人无法偿还本金和利息,担保方会代替融资人偿还。这种担保有些是采用承诺在坏账发生或绝当时,由担保人回购被抵押的艺术品。这种操作方式从本质上讲,金融机构并未完全承认艺术品的可抵押性。也有的艺术品经营公司,特别是实力雄厚的拍卖行作为企业在银行取得了一定限额的授信额度,在其授信额度允许的范围内拍卖行为其客户提供融资服务。这种方式其实是将企业的授信额度转给客户使用。
艺术品金融化最根本的前提需要解决艺术品的评估鉴定问题。在此基础上可以开展艺术品融资等服务,但这种服务往往只适用于很小比例的一些高端藏家,或是运营情况良好的艺术品经营性企业。国际上一些重要的画廊和古董商,之所以能够发展壮大与背后支持他们的银行有很大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