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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赝品"博物馆调查:一座村级博物馆的争议背后

艺术中国 | 时间: 2013-07-15 16:36:40 | 文章来源: 雅昌艺术网

近日,“网络鬼才”马伯庸发表了一篇题为《少年Ma的奇幻历史漂流之旅》的博文,数日微博转发近10万,文中描述的各种“穿越”的奇葩藏品引起人们阵阵惊奇,直称“毁三观”。 有网友甚至这样调侃:博物馆内的藏品能让故宫羞愧得无地自容。尧舜时期的彩瓷、商代的青花、直径1.7米的釉里红元代大盘,哪一件都能颠覆中国瓷器发展史。

匪夷所思的是,这座“疑点”重重的博物馆的大门上,赫然挂着河北省省级科普基地、河北省少先队实践教育基地、衡水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国家级3A旅游景区等牌子。更令人费解的是,这座名声赫赫的“冀宝斋”甚至都没有在河北省相关文物局正式注册。随后,冀州市正式通报,由冀州市文广新局会同相关部门成立联合调查组,对媒体关注的问题和质疑展开调查。冀宝斋博物馆也因此暂时闭馆进行整顿,摘除科普教育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所有授予的牌子。

但同样让人意外的是,冀宝斋博物馆近日依旧正常运营,“荣誉招牌”也依旧悬挂。冀宝斋博物馆副馆长邵宝明向外透露,博物馆没有收到过任何“摘牌”通知。河北省文物局博物馆处处长李宝才给出的解释是:调查冀宝斋博物馆如何成立的问题,并不涉及藏品真伪。冀宝斋没有走博物馆的正常申请程序,它现在根本不算博物馆。既然不是博物馆,就谈不上鉴定藏品真假的问题。

同时,冀宝斋博物馆副馆长邵宝明对外透露,冀宝斋将起诉作家马伯庸,告其诽谤之罪。同时更让人费解的是,某收藏类网站还代其冀宝斋发表了一篇“就马伯庸诽谤冀宝斋博物馆事件发表严正声明”的文章,重点提到:一,农民企业家举一生之力兴办博物馆何罪之有;二,河北省文物局局长诽谤诬蔑冀宝斋博物馆应追究责任并下台;三,媒体听风就是雨的虚假新闻报道将成中国新闻史上的又一丑闻;四,绝不允许诋毁王宗泉等一大批中国收藏家为中华民族千秋伟业作出的卓越贡献;五,诽谤事件幕后有元凶。

面对突如其来的强硬声明,马伯庸目前对未对此作出正面回应。而冀宝斋这样一座村级博物馆面对前所未有的“质疑”之后,依然正常运营,也并未按冀州市相关部门的决定“摘牌”。面对这样一座并未在文物局受到正式认可的村级博物馆将何去何从,这背后隐含的地方民办博物馆的体制问题又该何看待?

“王司令”和“城中村”

马伯庸笔下的“奇葩”博物馆便是坐落于河北省冀州二铺村的冀宝斋博物馆。二铺村是一个“城中村”,冀州老城自古有三关四铺之分,老城的四个铺相当于其它老县城的东西南北街,二铺村位于冀州老城的南街稍偏东,有400多户人家,1500多口人。

1963年,冀州遭受特大洪水后,在古城池南部逐渐开辟新城区,在1964年后至今,冀州的城区,由古城池和新城区两部分组成,“城中村”数量逐渐增多,二铺村是上世纪八十年代率先致富的“城中村”之一。上世纪九十年代,二铺村因投建衡水湖第一个3A旅游景区灵秀山庄而广为人知。

“城中村”相比其他一般的农村不同的是:村里人均占有土地少,从事第二、第三产业的多,因此比较富裕。相关统计显示,在河北省的第一批“小康村”中,“城中村”所占比例达60%以上。

冀州二铺村早早就创办了衡水市(原衡水地区)首个民办旅游景点、博物馆,拍摄了衡水市第一部农民投资的电视剧,而这一切都跟二铺村当了近50年的村支书王宗泉密不可分,“村里人都管他叫‘王司令’,他一直牢牢掌握着该村的经济命脉。”一位二铺村附近的村民告诉记者。

2009年3月,河北省冀州市第八届村委会主任换届选举。当时,二铺村的刘世春以超过半数的得票当选为二铺村第八届村委会主任,“但结果却遭到党支部书记王宗泉的百般阻挠,他不光阻挠镇政府张贴公布选举结果,还不肯交出村委会公章和账务……”一位当地村民告诉记者,“负责管辖二铺村的冀州镇政府让该村重选村主任,但是按照村民意愿选出来的村主任也没当成,白选了,‘司令’不同意啊,镇政府白折腾了。”

二铺村有个村集体企业,叫新春暖气片厂。于1980年投建的年产50万片的暖气片厂,是二铺村有史以来第一个名副其实的企业。这个暖气片厂已经正常经营了30余年,也是由王宗泉全权管理,每年都需要在村民大会上公布一年经营效益,年盈利额在几百万元左右。如今通过不断扩大与技术改造和产品更新换代,产品已经打入北京市场。“但村民却从未见过一次分红款。”村民抱怨道。

冀州原是衡水市下辖的一个县级市,因该村背靠衡水湖,从1986年开始,村里投资1200多万元建成了原衡水地区第一个旅游景区灵秀山庄,并于1993年的重阳节正式向游人开放。而与这个待发展的旅游城市不太相称的是坐落在衡水湖畔的冀宝斋博物馆,到访的游客都称其外表酷似国博的外形。据当地人介绍,其实冀宝斋早在30年前就有之,当时也是由集体出资,建成归集体所有,而原来的“旧馆”在村委会的二楼。而眼前人们所熟知的这座高23米的博物馆是2007年开始投资兴建的,总耗资5400万元,也属村集体所有,于2010年7月落成开馆,馆长自然还是由王宗泉担纲主持。“博物馆属于集体所有,盈利也归村里。”但王宗泉拒绝透露冀宝斋博物馆每年的经营状况。

规范化评估能否涉险过关?

7月9日,国家文物局发出通知,要求评估各地民办博物馆,7—8月委托中国博物馆协会和中国文物报社开展民办博物馆规范化建设评估工作,其中包括藏品真实可靠、有鉴定证明、来源合法等藏品管理指标。

据悉,国家文物局的相关通知要求各地组织辖区内各类民办博物馆依据《民办博物馆规范化建设评估得分表》认真自评,填报“自评分”和编制自评报告,省级文物行政部门审核填写“省局评分”,并于8月1日前将《民办博物馆规范化建设评估得分表》连同各馆自评报告报送中国文物报社。中国博物馆协会和中国文物报社将组织专家依据各地报送的民办博物馆评估材料进行复核评分(并视情况组织专家小组进行现场调查)和深入分析,编制民办博物馆规范化建设评估报告并报送国家文物局。

而到目前为止,河北省文物局博物馆处称从未收到过冀宝斋博物馆提交的申请设立博物馆的资料。在河北省文物局博物馆处处长李宝才看来,调查冀宝斋博物馆如何成立的问题,并不涉及藏品真伪。“冀宝斋没有走博物馆的正常申请程序,它现在根本不算博物馆。既然不是博物馆,就谈不上鉴定藏品真假的问题。”李宝才如是说。

按文化部2006年11月颁布的《博物馆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申请设立博物馆,应当由馆址所在地市(县)级文物行政部门初审后,向省级文物行政部门提交下列材料:(一)博物馆设立申请书;(二)馆舍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三)资金来源证明或验资报告;(四)藏品目录及合法来源说明;(五)陈列展览大纲;(六)拟任法定代表人的基本情况及身份证明;(七)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的证明材料。

而申请设立非国有博物馆的,应同时提交博物馆章程草案。章程草案应当包括下列主要事项:(一)办馆宗旨及藏品收藏标准;(二)博物馆理事会、董事会或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的产生办法、人员构成、任期、议事规则等;(三)出资人不要求取得经济回报的约定;(四)博物馆终止时的藏品处置方式;(五)章程修改程序。

如要申请设立博物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固定的馆址,设置专用的展厅(室)、库房和文物保护技术场所,展厅(室)面积与展览规模相适应,展览环境适宜对公众开放;(二)具有必要的办馆资金和保障博物馆运行的经费;(三)具有与办馆宗旨相符合、一定数量和成系统的藏品及必要的研究资料;(四)具有与办馆宗旨相符合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五)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和消防设施;(六)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截止目前,在冀宝斋博物馆的办公室只有由冀州市民政局2011年8月25日为其颁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法定代表人是王宗泉,业务主管单位是冀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冀宝斋并没有经过正规的手续,正式经由河北省文物局注册。河北省文物局局长张立方直言不讳:民间博物馆应在河北省文物局做展品的登记,说明文物合法来源等。无论争议继续与否,冀宝斋将面临的是一次迟来的“规范化评估”,能否“涉险”过关,看来已经不是讨价还价层面的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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