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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成交价翻番:国家优先购买权成价格助推器

艺术中国 | 时间: 2013-05-15 10:33:20 | 文章来源: 上海证券报

在今年嘉德春拍琳琅满目的拍品中,有一组特殊的拍品引人关注。这组拍品中有唐代玄奘译大般若波罗蜜多经卷真迹、吕氏春秋二十六卷等10件属于国家一级文物的珍稀古籍,还有一件商代犬父丙鼎属于国家二级文物。

5月12日晚,这些拍品全部完成拍卖。总成交价格是之前最高总估价的两倍有余。然而根据春拍前北京市文物局对于嘉德春拍标的物审核的批复,这些拍品国家收藏机构拥有“国家优先购买权”,因此,这些文物最终会花落谁家,是业内最关心的。

11件“国家级文物”总成交价翻倍

为了庆祝成立二十周年,中国嘉德铆足了劲准备今年春拍。在古籍善本专场中,就征集了唐代玄奘译佛经真迹、春秋经传、吕氏春秋、鲁迅手稿等市场罕见的珍贵文物送拍。据记者统计,这11件拍品全部成交,总成交价格高达2348.2万元,是所有拍品最高估价总和1160.5万元的两倍。其中5件宗教经卷和1件鲁迅手稿均大幅溢价。4件古籍善本中3件接近最高估价,1件没有达到最低估价。唯一的国家二级文物商代犬父丙鼎也以超出最高估价17%的价格成交。

对于这样拍卖结果,华东师范大学艺术研究所方向胡懿勋教授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11年拍品之所以最终成交价格翻倍,首先得益于本次春拍整体的市场环境大幅回暖,经过了近两年调整期,市场上被蕴藏的购买力被释放出来,呈现出强劲的反弹苗头。其次,在拍卖之前,北京市文物局已经宣布对这11件拍品有“国家优先购买权”,这几乎等同于对这些拍品出具了官方鉴定,令其身价倍增。尤其是在经历过“陈独秀信札”和 “过云楼旧藏”事件后,由国家宣布拥有“优先购买权”的拍品更容易得到业内和媒体的广泛关注,从而激发了藏家的竞拍积极性。

“优先购买权”成价格助推器?

拍品被宣布有“国家优先购买权”并不是首次出现。2009年嘉德春拍,国家文物局就对古籍善本专场的“陈独秀等致胡适信札”按成交价首次行使了“优先购买权”。2012年,北大和江苏凤凰出版传媒集团因“国家优先购买权”争夺“过云楼旧藏”事件成为年度文化热点话题。值得注意的是,这两次被事先宣布“国家优先购买权”的拍品都以大幅超过最高估价的价格成交。因此,业内人士认为,这次11件国宝高价成交,“国家优先购买权”扮演了价格助推器的角色。

对此,北京天问国际拍卖有限公司总经理季涛就表示,“国家优先购买权”的行使会为市场散播该拍品具有保真、高价值等消息,不仅会促使市场将拍品价格炒高,而且会给单位本身收购造成更多资金负担。但南京艺术学院人文学院教授林夏则认为,尽管此次和以往的春拍中,国宝级拍品成交价格都很优异,但并没有出现天价。“国家优先购买权”虽有助于整体的成交率,但对于价格上浮所起到的推动作用属于正常范围。即便有对成交价格推高作用,也需要看拍品本身的价值,最终决定成交价格的依然是市场。

国宝文物最终去向悬疑

此次对竞得这些拍品的藏家而言,虽喜得国宝,但仍免不了忧心:北京市文物局会否对自己的藏品行使“国家优先购买权”,自己能不能成功地把国宝“抱”回家?

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国家优先购买权”是指全部或部分拍品按照《拍卖法》完成拍卖、确定成交,只要有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希望收藏,7日内仍可改变拍卖结果,由国家文物收藏单位优先以同等价格购买收藏。

这也就意味着,若有文物单位行使“国家优先购买权”,藏家就得把这些国宝卖给国家。因此可以说,这11件国宝虽然已经成交,但花落谁家还不得而知。

对此,记者致电了北京市文物局,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声称北京文物局只是有义务在拍品送递文物局审核后发布公告宣布哪些文物属于适用“国家优先购买权”的范畴,至于最终是否购买、由哪些文物收藏单位购买,还要看相关单位后续的工作安排。

记者致电中国嘉德,相关工作人员则表示目前没有收到任何一家国家文物收藏单位的购买意向,如果7天后仍无单位宣布行使“国家优先购买权”,那么买家就可以办理交接手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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