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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水法:美术品巿场急需保护消费者权益

艺术中国 | 时间: 2013-03-15 10:16:14 | 文章来源: 新华书画

今年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确立30周年,距离中国消费者协会加入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也已经过去了26个年头。每当看到藏家动则几十万上百万购得的作品被鉴定为赝品,看着他们痛苦的表情,心中一直在想为什么巨大美术品市场却迟迟没能纳入到这一体系。

中国美术品市场兴起于上世纪80年代,历经20多年发展,中国美术品市场已经基本形成了市场分层与交易品种的多样化和规模化。目前,以画廊业为一级市场,拍卖业为二级市场,博览会、展销会以及艺术金融衍生品为三级市场的市场层级逐步清晰,其中美术品拍卖业获得了迅猛的发展,自2010年以来,统计数据跻身世界艺术品拍卖业绩三甲,并于2011年突破千亿元,成为国民经济中一个令人必须关注的新兴行业。

但是,在迅速的发展中,我们也应该看到有些老问题还没有得到妥善的解决,比如,各级市场存在的赝品伪作充斥问题;同时,新生事物也带来一些新问题,比如,在艺术品商品化甚至金融化过程中价值的保持与发现课题。这些问题严重地损害了美术品消费者的权益,同时也严重损害画家利益。伪作赝品充斥巿场,对诚实美术品经营者是极不公平的,会造成"劣币驱良币"的不良后果,长此以往打击美术消费者的信心,严重影响中国美术品市场的健康发展。

我认为,产生上述问题的症结在于美术品交易后的权属界定问题尚不能规范明确。在刚刚结束的全国两会上,我提交了《关于重视美术品版权法规与市场建设合理利用艺术资源、做大做强文创产业的提案》,我以为,赝品侵害的是艺术家的著作权和作品所有人的所有权,目前的《拍卖法》与上位法或者其他平行法的类似法条还需要审慎的达成一致,填补市场的法律空隙。美术品商品化尚未形成完整体系的原因在于艺术家以及其他市场参与者对版权(包括著作权与改编权)的不够重视。

目前我国其他消费领域比如汽车业、家电业等都已经建立起了完善的法律法规和监管体系,已经能够基本保证消费双方以及整个市场的稳定发展。如果能够对美术品交易市场所显现的问题加以重视,并通过制定有效的法规或市场规则予以调整纠偏,不仅有益于已经风生水起的美术品市场,而且将促进目前尚未充分发育的美术品授权市场成长发展,推动中国美术品市场迎来新一波的发展势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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