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便是在艺术品市场上摸爬滚打多年的“资深人士”,想要在拍卖行成功地拍得或卖出艺术品也不是一件容易事。参与者多元化的偏好、拍卖师的现场掌控等因素都直接影响到标的的流拍与否及落槌价的高低走势。那么有没有办法遏制流拍的发生呢?
保险公司发现了拍卖市场的一个空缺,并想为这个空缺进行担保,担保的艺术品价值(最终体现在拍卖的落槌价)在1-150万美元之间。艺术品拍卖担保(Art Auction Guarantee,简称“AAG”)由此诞生。
艺术品拍卖担保公司概况
艺术品拍卖担保公司于2011年在美国加州棕榈泉启动了项目计划,并于2012年5月14日正式成立。其运作模式就好像是一家“奢侈品保险公司”,为价值超过1万美元以上的艺术品提供担保服务。
AAG主要的服务对象是私人收藏家、经销商、画廊、艺术基金和拍卖行等,它并非为所有门类的艺术品提供担保,目前还仅限于15-18世纪作品(Old Master)、19世纪艺术品及装饰艺术品、20世纪装饰艺术品、当代艺术品、现代雕塑、中国艺术品和雕塑等。
此外,AAG目前仅与诸如苏富比、佳士得这样的世界著名拍卖行合作,主要提供服务的国家和地区包括:美国、加拿大、中国、中国香港、英国、法国、荷兰、德国等。AAG还有意在世界各地开设办事处以便更好地开展其业务。
并不是所有的符合AAG担保范围的艺术品都可以获得担保,其必须满足两大条件:艺术品真伪确定,艺术品的产权无瑕疵。如果无法满足这两个条件之一,担保失效。AAG公司在开出担保前还有一个硬性的规定:“作品不能在过去18个月内在任何拍卖会上拍卖”。如果与AAG商议好担保,却在拍卖前30天内没有签署担保合同或是支付担保费,担保同样失效。
艺术品拍卖担保公司所提供的服务
由AAG公司提供的担保主要分为两大类,对卖方和买方都能提供相应的服务。为了不混淆概念,特别强调这里所说的“买方”,也就是再次转售时的“卖方”,不在同一场拍卖会,应该是一个跨时空的概念。
第一类担保为保留价担保,这个保留价也就是拍卖行中保留价的概念。对卖方来说,若艺术品未能如愿拍出,则AAG就以保留价买下该艺术品。如果成功拍出,AAG则收取溢价(落槌价扣除保留价)中的一定比例。也就是说,对卖方来说,无论艺术品是否成功拍掉,他最少能够收到等于保留价的价款。买方的情况与卖方大致相同,只是这里的“保留价”定义为“原购买价”。如果艺术品流拍,AAG就按其原购买价买下该艺术品。如果成功拍出,还分为两种情况,其一:低于原购买价而高于保留价,这种情况下,差价由AAG担保补足给买家;其二:高于原购买价,这种情况下AAG收取转售溢价(落槌价-原购买价)中的一定比例。
在这类情况下,拍卖行与卖方所商定的保留价能否被AAG所接受是AAG决定是否提供担保的关键问题。对于保留价过高的情况,AAG可以选择不提供担保,或是与拍卖行和卖家三方一同重新确定保留价。
第二类担保是约定价担保,是AAG和卖方事先商定好,并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的价格。无论是卖方还是买方,如果流拍,AAG就按约定价买下该艺术品;如果成功拍出,也分为两种情况:其一,低于约定价而高于保留价,则差价由AAG担保;其二:高于约定价,这种情况下AAG同样收取溢价(落槌价-约定价)中的一定比例。
这两类担保所收取的担保费率和溢价比例相同,但卖方和买方的情况不同,下面详细介绍两者的区别。
针对卖方所购买担保,收取最终担保价(或约定价)的8%-12.5% + 溢价的25%。
针对买方所购买担保,若只担保落槌价,则需支付落槌价的5% + 转售利润的10%;如果担保落槌价和买方佣金,则需支付落槌价的7.5% + 转售利润的15%。
不论购买了哪类担保,一旦艺术品未能拍出,作品就由AAG来购买。卖方(或买方)必须对艺术品首先进行修复并将其储存至安全的仓库内,等待拍品安全抵达AAG,AAG确认该作品没什么问题后再通过银行汇款的方式付款给卖方。但是如果成功拍出,拍卖的所有的后续流程都按拍卖行的程序继续执行。此外还要注意,AAG的担保期通常为2年,一旦艺术品转手,担保合同即解除。
拿买家举例。他在2011年5月就作品A购买包含买家佣金的保留价担保。经过一系列审核后,AAG与拍卖行、买家三方确定了保留价1万美元,AAG为其担保。他于2012年12月在苏富比拍出A,最终以0.8万美元落槌。此时,AAG则支付给他0.2万美元以补足其原购买价。最后他需支付给AAG 0.8×7.5% = 0.06 万美元的担保费。
实践领域中的问题
有了这样的担保服务,即可实现利益相关者“四方得利”的良好局面。首先,对于卖方来说,其所担心的问题便是面对偏好多元化的买方,艺术品是否可以高价拍掉。对于买方来说,如果不是基于收藏动机,拍得的艺术品是否在未来可以更高的价格转售。对于拍卖行来说,艺术品只要不流拍就能赚取一笔可观的佣金收入。一旦有艺术品拍卖担保介入,定能保证拍卖会上有一笔交易,担保公司是垫底的买方。这三者可谓“毫无损失”。由此,卖方无需担心流拍,最终至少能以保留价卖出;而买方最担心艺术品未来是否可能低于原购买价出售的情况,该担保也最大限度地为其提供“安全感”担保,进而促使买方活跃在拍卖行;拍卖行的收入也随着流拍率的大幅降低而上升,进而能够促使艺拍市场的蓬勃发展。对于交易第三方的担保公司来说,其主要收入来源就是提供担保服务的“服务费”,并且还能以“保留价”的最低价格买得艺术品,在未来瞄准投资机会再次出售以赚取其中的利差。
虽然这些理论看似十分理想,但在实践中还可能面临一些棘手的问题:
(1)艺术品拍卖担保公司和拍卖行合谋,故意通过一些手段促使艺术品流拍,如抬高或降低保留价、拍卖师现场气氛控制等,而使担保公司如愿以偿以最低的保留价买得艺术品。
(2)卖方手头若有长期滞销艺术品有待处置,便可通过提前购买担保服务,以把艺术品转手给担保公司。因为他们预计到该艺术品难以拍掉,最坏也有担保公司为他们来“买单”。
(3)担保公司以保留价买下了艺术品,能否保证将来某天一定能够再次拍掉?或是担保公司的员工热爱收藏,以保留价私下购买该艺术品?
(4)艺术品的真伪与否、产权瑕疵对拍卖公司来说无需承担任何责任,担保公司买入艺术品后才发现是赝品,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置?
(5)新兴的艺术家刚进入市场,其作品还处于初级阶段,并不一定能入投资者的“法眼”。担保公司可能会趁火打劫,以保留价收购一批“潜力股”作品。
(6)如果落槌价已定,而买方只拍不买,担保公司有权放弃购买该担保物。这种情况下,卖方就陷入了被动的局面。
总之,艺术品拍卖担保服务就像拍卖领域的润滑剂,交易各方都能从这简单的程序中分得一杯羹,进而促使艺术品拍卖事业的蓬勃发展。但是目前我国艺术品市场赝品丛生,且艺术品保险尚未被广泛重视,艺术品拍卖担保是否能够在艺术品市场上驰骋航行,还是个未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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