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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征集报告之四:究竟什么样的艺术品能上拍?

艺术中国 | 时间: 2012-02-22 08:37:25 | 文章来源: 雅昌艺术网

I. 国家法律限制

我们国家《文物法》对于文物拍卖企业允许上拍哪些艺术品做了比较严格的规定:其中出土文物、出水文物一律归国家所有,不能参与拍卖。只有能证明持有文物属于海外回流或1949年前就出土/出水方可进行拍卖交易。不可移动类文物如大型石雕、建筑构件等也不在拍卖范围之列。虽说法律有明文规定,但记者也曾听某拍卖行掌门人抱怨:“中国人普遍还是缺乏法律常识,公司的征集邮箱里常年能看到不间断发来的青铜器、高古陶瓷的图片,均要求上拍,却又提供不出有力的回流或是49年之前拥有的证明或记录。”

近几年,国家加强了野生稀有动物的保护。去年秋,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以及《国务院关于禁止犀牛角和虎骨贸易的通知(国发1993第39号)》的文件要求,中国嘉德、北京匡时、歌德、西泠印社等各拍卖公司都陆续撤下相关拍品。未来,含犀牛角、象牙、虎骨等材料制作成的艺术品也将禁止上拍。

II. 拍卖行的经营范围

除了我国法律明确禁止拍卖的物品,各拍卖企业根据自身的优势、劣势所设定的经营范围各有不同。国内几家规模较大的拍卖公司如嘉德、保利,其业务范围基本上覆盖了当下大多数可拍卖品类。许多中小型拍卖公司的经营范围相对要窄一些。同时,我国对文物拍卖企业进行了分级,非一级文物企业则不能经营古代艺术品。因而拍卖公司在征集拍品时,会依据自己的经营许可或者更侧重于自己的优势强项。如果藏家一定要求一家不经营邮票拍卖的公司接受自己手中的邮品委托,那岂不是强人所难了!

III 拍卖行是顺应市场需求还是引导市场?

有了买卖双方才有市场。艺术品市场最早起源于西方,当第一批艺术家们终于可以摆脱教堂的束缚,可以顺应市场的需求来而随心所欲地创作了。随之便产生了这样一个议题:艺术导向了市场,还是市场决定了艺术?今天,我们的拍卖行业也存在着类似的问题。

具体到一件藏品,拍卖行从藏家手中征集过来,就是为了转卖到另一个藏家手里。如果征集到的作品卖不出去,那对拍卖公司来说自然是没有意义的。因此拍卖行的征集从来都不是盲目的,他们往往带有自己很强的目的性。

拍卖行在拍卖市场中到底担任什么角色?说得直白点就是“中间商”——连接买卖双方的纽带。这样一个中间人的角色如何做拍卖,这是每个拍卖行掌门人思考的问题。在说到拍卖专场设置及今后的方向时,荣宝总经理刘尚勇先生很坦率的回答记者:“拍卖行是中间商,我们要做的就是回馈市场需求。”刘先生不赞成拍卖行去做市场导向,他认为那不是拍卖行应该做的事,拍卖行应该做的就是市场要什么,拍卖行给什么。刘先生举了“图书文献”这个专场设置的例子,某藏家花了重金购买了一幅画,为了更好地研究、欣赏这幅画,他就需要以前这幅画的所有相关著录,贵一点也要买。这就形成了古美术文献这类东西的市场需求。荣宝于是很敏锐的捕捉到了这点,就此大量征集美术文献类拍品并开设了这个专场。事实上,今天大部分的拍卖行做的都是在“反馈”市场需求。歌德名酒部主管任世玉也曾描述了歌德名酒部建立的一段趣事:“我们有一位古籍善本的委托人的家里存了一些陈年的茅台酒,他问能不能拍一下? 我们觉得这个事情挺新鲜的,尝试了一下也无妨。结果发现市场反应很好。从此便开始大量征集白酒,并成立了一个专门的部门。”

当然也有拍卖行不完全是在看市场需求,他们有自己的理念。西泠印社总经理陆镜清先生就说过,目前我们国家的藏家、买家都很不成熟,拍卖行在这个时候需要给予一定的引导。因此西泠印社一直在强调文人价值观,并且每年在自发的开掘一些新专场。据此,西泠在征集上自然也是往他们想要宣传的价值理念上靠。

尽管每个拍卖行看法上会有不同,但终归是要把盈利放在重要位置的。一次在与一位拍卖行的业务员闲聊时,他真真切切地说:“什么能卖钱就征什么。”

IV. 永恒的价值观

拍卖行在征集艺术品会考虑艺术品几个标准几乎是被公认的。在一个比较轻松的谈话场合,记者向一位上海拍卖公司的总经理提问:“您觉得您在征集中掌握的一般标准是什么呢?”他停顿稍许,回答了三个字:“真”“精”“稀”。话音未落,便引来了周围的一片笑声,旁边的一位朋友说:“这还用你说么!”听起来好像没有什么新意,但没有哪家公司不恪守这个看似“废话”的准则。但如果让你具体去解释,什么是“真”“精”“稀”,想解释好,还真不是件容易事。

“真”

所谓“真”是个硬性的前提,真正的藏家、古董商人不会允许“不真”的东西,现代的仿品再漂亮,永远是仿的;模仿吴冠中的东西再逼真也是复制而缺少原创激情的东西。藏家刘先生说:“没点年头的东西,不好玩的。”

拍卖行往往都是自己出去主动地找东西,因为主动找上门的东西,在他们的经验里,一般都是不靠谱的(不真的)!如此一来,造成一了一种思维模式:一些圈内没有什么名气的藏家和古董商,他们宁愿自己开店卖东西,也不轻易主动送东西给拍卖行,因为主动送上门的东西没人重视,有时还让自己惹来一肚子火。

“精”

说到“精”,什么是精? 中国收藏家俱乐部负责人孔先生对这个问题是这么解释的:“齐白石一生画了太多的画,有的只有几万,有的就能到达四个亿,价位如此参差不齐,为什么呢?就在于其精不精。”对于艺术品而言,其题材、尺寸大小、创作成本,都是其考量因素。但尽管如此,“精”与否都是一个主观的概念,很难有人去明确定义。

记者最近在和一位藏家闲聊时得知,某拍卖行从他那选走了一批东西,令这位藏家颇为不满的是,拍卖行太挑,选走的都是他的“好”东西。在东西都真的前提下,拍卖行自然更愿意要精品,因为精品能拍出好价钱。在拍品比较充裕的情况下,拍卖行自然会放弃一些普品。

“稀”

至于“稀”,拍卖行上拍的都是收藏品,符合收藏属性的一个很重要的特征,就是不可再生性,必须是有限资源。但是有的有限资源尽管有限,实在是太多,在这个前提下,越稀有自然是越好。所谓“物以稀为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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