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商务部公布了《文物艺术品拍卖规程》,该标准是我国拍卖行业恢复发展20多年来第一部行业标准。标准将于今年7月1日正式实施。
自1997年《拍卖法》颁布实施以来,中国拍卖业开始步入法制化、规范化的发展轨道,拍卖市场实现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快速发展。但是,文物艺术品拍卖在发展中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拍卖企业规模化发展程度不高,行业自律规范不健全,拍卖活动中不诚信经营、不正当竞争现象时有发生。
商务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商务部自2007年起开始组织有关单位起草制订《文物艺术品拍卖规程》行业标准,在起草制订过程中,中国拍卖行业协会艺委会组织了行业内外的众多专家开展研究起草工作,汲取了一批优秀拍卖企业多年积累的经验。标准在征求意见过程中,商务部就该标准的内容征求了文化部、工商总局、文物局、中国消费者协会等单位的意见,并将标准草案在网上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这位负责人还说,标准的出台,将有助于提高拍卖企业的整体管理水平,防范经营风险,保护相关交易人的合法权益,为我国文物艺术品拍卖的标准化、专业化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
标准对文物艺术品拍卖中的拍卖图录、委托竞投等重要术语做出了界定,规定了拍卖活动应当遵守的基本原则。标准最重要的内容,是结合文物艺术品拍卖实践,对拍卖程序中的拍卖标的征集、鉴定与审核、保管、拍卖委托、拍卖图录的制作、拍卖会的实施、拍卖结算、争议解决途径、拍卖档案的管理等主要环节做出详细规定。
此外,标准还以附录形式,提供了公司委托拍卖合同、公司竞买协议、委托竞投授权书、公司成交确认书等四项重要的法律文书范本,为相关当事人实施标准提供了最具有实用性和操作性的依据。
下一步,商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拍卖企业认真贯彻实施标准,通过标准宣贯、培训及经验交流会等方式,在拍卖业积极培育标准化示范企业,营造学习实践标准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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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延华(中国拍卖行业协会会长):
《文物艺术品拍卖规程》的起草经历了三年时间,在这三年中,以中拍协文化艺术品拍卖专业委员会成员为主的起草工作组做了深入的征求意见和调查研究工作,数易其稿,其“送审稿”在去年5月12日商务部主管部门召开的审定会上通过评审,进一步完善后形成。《拍卖规程》的出台是中国拍卖业探索拍卖标准化的第一个成果,对于今后将陆续出台的其他标准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文物艺术品拍卖规程》详细地规范了文物艺术品拍卖整个拍卖服务流程的操作。首先,是规范了拍卖人的行为,对委托人、竞买人的权益形成具体的、直接的保护。例如:里边提到了对拍卖公司的库房设施要求;对委托拍卖标的从入库到交割期间的保管义务;对标的公开展示的具体要求;对竞买人登记的要求等等,这些都是与竞买人和委托人利益息息相关的事情。其次,是有利于减少拍卖纠纷,控制拍卖活动各方的法律风险。此《规程》严格遵循了《拍卖法》、《拍卖管理办法》、《文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利于拍卖公司克服法律文书不严谨、标的审核不严格,拍卖公告、展示有缺陷、图录制作有疏忽等一些常见的程序瑕疵问题,大大降低了因拍卖公司操作不当而产生法律纠纷的概率。再次,这个标准对于规范和提高文物艺术品拍卖公司的管理和服务水平以及树立行业诚信形象都具有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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