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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首届天津美术学院青年绘画大奖征稿

艺术中国 | 时间: 2010-11-12 15:50:28 | 文章来源: 艺术中国

 

天津阳光艺术节——2010首届天津美术学院青年绘画大奖

主办单位:中国光大银行天津分行、天津美术学院

承办单位:天津美术学院美术史论系

活动公证:特邀天津市北方公证处对活动全程予以公证

 

为激发天津美术学院青年画家的创作活力,活跃天津艺术氛围,中国光大银行天津分行和天津美术学院共同启动“天津阳光艺术节——2010首届天津美术学院青年绘画大奖”活动。

届时将由“2010首届天津阳光艺术节”组委会组织初评,并由评奖委员会自初评晋级的作品中以匿名评审的方式再次评选。

本次活动将聘请天津市北方公证处对整个评奖过程予以公证。初评晋级作品将在天津美术学院美术馆展出并将收录在“2010首届天津阳光艺术节”作品集中,获奖作品将在“光大艺术中心”展出,随后还将举行获奖作品专场拍卖会。

作者要求:天津美术学院青年教师、在校生及往届毕业生,30岁以下(即自1980年1月1日(含)起出生者)

征集范围:中国画、油画、版画、综合绘画

作品要求:积极、向上、探索、创新

报名时间:自2010年11月10日起,截至2010年12月5日止。

奖项设置

金奖1名,奖励人民币10000元;

银奖4名,奖励人民币5000元;

铜奖4名,奖励人民币2000元;

优秀奖11人。

评奖委员会

主任:郭雅希

评委:姜陆、于世宏、高名潞、何家英、殷双喜、朱青生、王琨、伍劲

申报程序

申请人在报名时间内向“2010首届天津阳光艺术节”组委会提交申报作品电子版3-5幅(名称应标明作品题目、尺寸大小、使用材料)及个人近照一张,要求达到印刷精度,并附个人简历、联系方式及作品说明(200字左右)。

电子邮件发送至tjart2010@yahoo.com.cn(邮件主题请注明“绘画奖征集、绘画种类、作者姓名”),或直接报送至天津美术学院c楼303室(美术史论系)。

评选程序

本次评选先由组委会组织对全部报名作品进行初评,每个作者最多只能晋级一件作品。

初评截止后,由评奖委员会对初评晋级作品进行奖项评定,获奖者将由组委会颁发证书。

作品拍卖

展览结束后,“2010首届天津阳光艺术节”组委会将组织优秀作品公益拍卖活动。

公益活动

公益拍卖活动中作品拍卖所得超出拍卖底价部分的款项,将由组委会捐赠给中国妇女儿童基金会“母亲水窖”公益活动,用于援助西部贫困地区。

组委会电话:022—26241774,13512423413 QQ:1501248850

 

“2010首届天津阳光艺术节”组委会

2010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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