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黄以明状告美术馆馆长范迪安等侵犯其著作权一案在市二中院首度开庭审理后,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昨天,作为当事人一方的美术馆馆长范迪安召开媒体说明会,坚称涉案文章与己无关,自己是被署名,同时还向媒体就当时雕塑展的一些情况进行了说明,也就原告方提出的证据进行了解释说明。
“事情发生后,我最初的态度是希望根据法庭的调查和取证,得到一个法庭的结论,但11月8日法院开庭之后,社会上对此事比较关注,我觉得我有义务接受媒体的关注,对事件做出必要的说明,让社会听到两方面的声音。”范迪安说,萧长正展览的主办方是中外文化交流中心,美术馆只是提供展览的场地。而展览展出的作品及宣传材料都是由主办方提供的。对于主办方当时的新闻通稿内容自己并不了解。
对于原告方提及的涉案文章,范迪安称自己曾与萧长正讨论过萧的作品,后来他从艺术评论的角度为萧的展览写了一篇署名为中国美术馆馆长范迪安的短文——《超越界线》。这篇短文就是当时展览的前言,与原告所提的涉案文章内容完全不同。“我对网上的那篇涉案文章完全不知情。”
对于原告方提出的最新证据《生活报》上的那篇署名范迪安的文章,他表示已经给《生活报》发函,要求对方予以核实,昨天对方已经回函证明此文与其无关。昨天,范迪安向记者出示了回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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