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青海省国家级热贡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项目启动仪式在黄南藏族自治州尖扎县坎布拉镇俄家台施工现场举行,项目建设对于保护热贡文化遗产、弘扬民族文化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民族文化保护》提出的“确定10个国家级民族民间文化生态保护区”这一目标,文化部在批准设立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之后,于2008年8月批准设立“热贡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这是我国设立的第三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也是当时西部地区和北方第一个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
热贡艺术是我国艺术园地中的一朵奇葩,产生于公元13世纪的青海黄南藏族地区,包括唐卡、壁画、堆绣、雕塑等绘画造型艺术,以藏传佛教中的佛本生故事、藏族历史人物和神话、传说、史诗等为主要表现内容。2009年10月,热贡艺术被列入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名录。
实验区保护建设工作重点以藏族、土族、汉族、回族、蒙古族等世居民族创造和秉承的文化遗产为保护内容,此次启动的项目包括坎布拉景区南宗峰栈道、黄南州非物质文化博物馆及其文化广场、热贡文化园区、同仁历史文化名城传统街区维修保护等12大项目,总投资8.4亿多元。
实验区不仅具有较高的文化价值,更具有一定商业价值。到2015年,实验区将基本建立比较完善的热贡文化生态保护制度和工作体系,文化遗产和传承人得到有效保护,力争使实验区从事热贡文化产业的人员达到5万人以上,文化产业收入达到10亿元,旅游人数达到260万人次,旅游总收入达到20亿元,对于转变贫困落后地区的发展方式,加快农牧民脱贫致富步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