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立法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23日首次审议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草案,此举标志着中国将以更规范化措施保护不断消失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文化部部长蔡武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草案说明时表示,目前,一些依靠口传身授予以传承的文化遗产不断消失,亟须通过立法明确有关制度,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
据悉,草案确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传统口头文学及其语言载体,传统美术、书法、音乐、舞蹈、戏剧和曲艺,传统技艺、医药和历法,传统礼仪、节庆等民俗,传统体育、游艺和杂技以及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
草案对所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采取认定、记录、建档等措施予以保存,对具有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采取传承、传播等措施予以保护。
草案还规定,境外组织可经批准后与境内非物质文化遗产学术研究机构合作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