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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逸飞次子申请强制执行过户房产

艺术中国 | 时间: 2010-07-23 10:02:29 | 文章来源: 新京报

著名画家陈逸飞去世后,家人曾就名下的7套房产协商分配。位于朝阳区棕榈泉国际名苑的一处房产,经法院审理判给次子陈天。

昨日,朝阳法院透露,陈天近日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将该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

弟弟起诉哥哥要房产

2009年7月,陈逸飞妻子宋美英和儿子陈天前往上海市徐汇区法院,起诉陈逸飞与前妻所生儿子陈凛,要求按照当初签的和解协议继承房产。

据了解,2005年4月10日陈逸飞去世,生前没有立遗嘱。

法院审理查明,陈逸飞共有7套房产,1套在北京市朝阳区,其余6套分别在上海市徐汇区、长宁区、浦东新区。2006年12月18日,原被告双方曾签署一份《关于陈逸飞遗产分配的和解协议书》,约定陈逸飞妻子宋美英继承1套房屋,小儿子陈天继承2套房屋,陈凛继承4套房屋。房屋钥匙都在陈凛手中。

哥哥称要房应先还债

对此,陈凛称,陈逸飞名下的房屋遗产可以按照该协议约定处分,但各继承人应优先分担陈逸飞的债务。本应分到他名下的1处房产被拍卖,用于偿还陈逸飞的债务,对此宋美英和陈天也应承担相应的义务。

上海市徐汇区法院审理认为,陈逸飞的继承人对遗产的处分达成协议,对涉案房屋遗产的继承有明确的确定,现原被告双方均同意按照协议处分遗产,于法不悖,可予准许。对于已拍卖的陈逸飞名下的一处房屋进行还债一事,双方应如何分担该项债务的份额,可另行协商解决。判决陈逸飞的1套房屋归其妻子所有,2套房产归小儿子所有,另外3套归大儿子陈凛所有。

弟弟申请强执过户

昨日,朝阳法院法官介绍,位于朝阳区棕榈泉国际名苑的房产被法院判给陈天。判决书生效后,陈天向朝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将该套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目前,法院正在进一步执行中。

■ 探访

价值千万房产现出租

涉案房产所处的棕榈泉国际名苑,是一个高档小区。昨日,该小区安保森严,除大门门岗外,各楼还有服务吧台。有访客来到,两道门岗会先后致电所访业主,征得对方同意后才会放行。

多名知情人士称,陈逸飞名下的房产位于该小区一栋楼的23层,面积363平方米。陈家人并不在此居住,目前房屋对外出租。昨日,物业人员证实该消息。

该小区附近中大恒基房屋中介人员介绍,该小区户型设计普遍较大,363平方米的房产应为3居室,目前售价约4万元/平方米,总价值约1400万元。若是出租每月租金约2.8万元。

本报记者 陈博

■ 链接

陈逸飞

(1946年4月14日-2005年4月10日),生于宁波,浙江镇海人。1965年毕业于上海美术专科学校,进入上海画院油画雕塑创作室,曾任油画组负责人。

1980年旅美后,专注于中国题材油画的研究和创作。经过多年的不懈努力,取得了卓越的成就,成为闻名海内外的华人画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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