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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故宫清代珍品文物明年1月或在台北亮相

艺术中国 | 时间: 2010-07-08 10:18:08 | 文章来源: 中国文化报

 

今年,沈阳故宫博物院建院84周年,各项活动格外频繁,最近远道而来的客人是台北历史博物馆研究组主任徐天福。他此行的目的是为明年1月在台北开幕的“大清王朝”展选定文物。去年敲定整个计划后,沈阳故宫博物院正式跻身两岸故宫珍品交流的序列,清代宫廷文物珍品的展品阵容蓄势待发。

目前,基本确定沈阳故宫在台展出的文物共80多套(组),共计100多件,年代从清朝入关前一直到清乾隆年间,文物以努尔哈赤、皇太极曾使用过的物品为主,包括宫廷器物、服装、书画、陈设工艺品等,并通过建筑复原模型、画面等资料最大限度地展现一个相对完整、具体的清代前期历史风貌。

“破冰”到“融冰” 两岸故宫打开局面

去年10月,北京故宫与台北故宫进行了历史性的破冰合作,在台北举办了“雍正王朝”大展。在这次展览上,北京故宫的郑欣淼院长、沈阳故宫博物院院长武斌与台北故宫院长周功鑫确立了交流的具体想法——在台北举办“大清王朝”展,并进一步落实2012年在台北故宫举办“东西方珠宝展”的提议,后者的重点是溥仪出宫珠宝和婉容的一些首饰。

今年5月武斌第三次到台湾时,与台湾历史博物馆新任馆长张誉腾商议举办大规模文物展。6月12日,台湾历史博物馆方面派人来沈,“大清王朝”展进入实质性阶段。两岸三座故宫合作前景非常广阔,其深入交流的中远期规划,终于开始获得落实的空间。

中国的三座“故宫”——因历史问题而分两地的北京故宫和台北故宫,以及建立在清代入关前都城盛京(今沈阳)的沈阳故宫,是中国明清文物珍品收藏的制高点。然而两岸珍品文物交流并非都如今天这般顺风顺水。

在几年前仍然“冰封”的状态下,因两岸故宫的强烈愿望,故宫珍品交流也曾经暗流涌动,文物往往通过借用展出的形式往来于海峡之间。文物的安全维护,在彼此的小心翼翼之下还是成了最让双方头疼的问题。

2003年,台湾中华书画印艺术学会会长张建富曾向北京故宫商借清末古董至台展览,当文物运抵高雄美术馆拆封时,发现箱子受到撞击,打开后两件古董遭到损坏,它们分别是乾隆时期的“少年顶花篮方乐箱跑人钟”与“画珐琅大吉福瓶式风扇”。为此,张建富起诉运送这批文物的海湾海运公司要求赔偿。经当地司法机关一、二审判决,依据当地海事运输法律,以1公斤赔100元台币为标准,两件古董共13公斤,海运公司只需赔1300元台币。遭遇如此荒谬结局,再加上北京故宫文物前后又在赴英国、日本展出时发现损坏,故宫文物外借展览从此越来越难。

待两岸故宫交流“破冰”之后,“司法免扣押”这个词又屡屡见诸媒体,台北故宫高层认为,“没有完成司法免扣押条款”是影响文物来祖国大陆展出的主要原因。那么,到底什么是“司法免扣押”?

“司法免扣押条款”主要规范拥有争议文物的国家和地区,在相关文物“赴外展出”时不会受到司法追诉或扣押,以确保外借文物“有借有还”。由于帝国主义殖民时代或战乱时,各国文物常遭掠夺或所有权转移,近年来,国际上追讨文物的声浪高涨。许多国家和地区也制定“司法免扣押”条款,以确保文化交流无阻。

就此问题,国家文物局局长单霁翔曾力表诚意:“我认为,大陆方面至少能拿出两个事实来打消台湾方面的顾虑。一是最近3年共有60多个境外博物馆在大陆举办展览。这说明大陆有良好的文物展览条件和理解这些文物的参观者。二是我们一再声明,而且还可以再次声明,回大陆展览的文物不涉及所有权和保管地点的问题。”

为了消除台湾方面的顾虑,郑欣淼也曾公开表态:“你拿若干件文物到我这里展出,我押若干件价值相当的文物在你那里,甚至我们可以多出一些,你该放心了吧。或者,双方也可考虑在第三地合作办展。比如,清宫‘三希堂’的3件珍品,北京故宫有2件——王珣的《伯远帖》和王献之的《中秋帖》,台北故宫有1件——王羲之的《快雪时晴帖》,大家是不是都拿出来,在第三地合办‘三希法帖展’?”

因此,当沈阳故宫加入到两岸故宫珍品交流的队伍中来时,就承担着多方位的重要角色。新的时空既得拓展,逾100件成规模、成系统的珍品文物势必吹皱2011年初春两岸珍品交流的第一池春水,两岸故宫文物珍品交流稳健升级,前程可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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