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原来设在各地的创作中心均已过协议有效期,除以上9个外,各地均不得再以中国美术家协会××创作中心名义开展活动。凡继续冠名开展任何活动的视为非法,中国美术家协会不承担任何责任。对于那些置之不理、故意违法使用冠名的,中国美术家协会维权办公室和法律顾问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此外,“中国美术家协会创作中心”印章限有一枚,原来各地中国美术家协会××创作中心(包括上述9家)印章全部作废。
中国美术家协会
2010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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