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中国美术家协会创作中心集体签约仪式在哈尔滨市太阳岛举行。
中国文联副主席、中国美术家协会主席刘大为,中国美术家协会秘书长刘健,中国文联国内联络部协会工作处调研员苗宏,中国美术家协会组联部主任马新林,省市美术家协会驻会负责人以及各创作中心负责人出席了签约仪式。刘健秘书长代表中国美术家协会同绍兴、重庆、江苏、新疆、山西、厦门、湖南、广东、黑龙江创作中心的合作方签署了为期3年的合作协议。
中国美术家协会创作中心成立于1998年3月,创作中心的设立是在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探索市场经济下发展美术事业的一项开拓性的举措。十几年来,创作中心以蓬勃之势迅速遍及全国各地,从新疆到福建,从内蒙古到海南,先后有21个省、市、区设立了或者曾经设立过创作中心,有近百名美术家亲身参与过创作中心的工作,有数千人美术家参与过创作中心的各种活动,从接待采风、举办展览、承接会议到赈灾捐款等各类各项的活动,创作中心已经成为中国美术家协会工作有力的补充和重要的一部分。
十多年来创作中心一直都在不断的整顿和调整中前进。2004年在重庆召开的创作中心工作会议对创作中心进行首次整顿,2006年在甘肃天水以及2008年在南京召开的创作中心会议也都对创作中心进行了部分调整。并在2008年召开的创作中心工作会议上酝酿进行更名改制的尝试。根据中宣部、中国文联党组关于对各文艺家所挂名的中心、基地加强管理和整顿的文件指示精神,结合创作中心运营的情况,2009年中国美协党组领导经过慎重考虑,决定对创作中心进行大规模整顿,经过充分调研和慎重考虑确定了首批签约的8家运行较好的创作中心,另外签约建立了中国美术家协会黑龙江创作中心。并将在时机成熟后依照《中国美术家协会创作中心管理条例》(试行)对考察合格的其他地区的创作中心再进行签约建立。
其他各个地区此次未能签约的创作中心因为合作协议业已过期,期满不再续签。
郑重声明
经中国美术家协会秘书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中国美术家协会创作中心首批签约共9个。分别是:
中国美术家协会绍兴创作中心
中国美术家协会重庆创作中心
中国美术家协会新疆创作中心
中国美术家协会江苏创作中心
中国美术家协会山西创作中心
中国美术家协会厦门创作中心
中国美术家协会湖南创作中心
中国美术家协会广东创作中心
中国美术家协会黑龙江创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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