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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品出口须行政审批 批量生产的油画难定性

艺术中国 | 时间: 2010-03-08 16:59:43 | 文章来源: 99艺术网

6个月前发布的《文化部、海关总署关于美术品进出口管理的公告》规定,美术品出口须经进出口口岸所在地文化行政部门审批。那么,厦门批量生产的油画是工艺美术品还是美术品呢?记者近日调查发现,由于相关部门对于该公告的理解出现差异,厦门油画出口已经大受影响。

一则公告的不同理解

“ 批量生产的油画是工艺美术品还是美术品?对此不同地方的做法不相同,广州将其列为工艺品,而厦门则列为美术品,甚至各职能部门的理解也有所不同。”海沧油画村的一位画商告诉记者:由于各方对于公告的不同理解,这大大影响了厦门的油画出口。一些画商就遇到了产品被海关滞留而不能如期交货的情况。

海沧油画村杨姓画商就是其中之一。杨先生告诉记者:此前已经跟省文化部门联系过,省文化部门认为公告只针对美术品,而这批出口油画是工业化批量生产的工艺美术产品,因此不需要省文化厅的批文。而厦门海关则认为这批货的性质不好界定,必须要省文化厅出证明。僵持之下,只能暂扣不许出关。

那么,这种工艺品类的油画到底算不算美术品呢?根据上述公告的定义:工业化批量生产的工艺美术产品不属于美术品范畴,也就是说批量生产的油画应属工艺美术产品,而非美术品,无须通过文化行政部门的进出口审批。但海关方面则表示,由于其种类繁杂,风格各异,数量巨大,造成海关很难对此定性,因而统一要求通过省文化厅 “认证”才允许放行。

画商“钱途”大受影响

即便是按照程序去审批,还是会遇到很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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