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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书语粹

艺术中国 | 时间: 2009-07-09 09:25:21 | 文章来源: 中国文化报 美术周刊

书法,是一种以汉字为载体的书写艺术,离开汉字就不能称之为书法艺术。

书法不是美术,如当做美术,必然转向形式构图、美术造型或非文字艺术。这就脱离了书法的本源,泯灭了书法的人文精神。

书法与一般的造型艺术有共同之处,但绝非以造型为灵魂。书如其人,即书法表现人,所表现的“人”,是正人君子、高人韵士,是经过修养的“人”,而不是自然人。

书法家首先应该是文人,是具有文化素养和底蕴的人,而不应是仅仅能写字的匠人。

不论任何历史时期,创新都是书法发展的主题。但要正确认识何为“新”、如何“创”。并不是所有新出现的东西都符合事物的发展规律,诡怪百出、弄异炫奇的东西,昙花一现,随即遭到唾弃,就不能称为“新”,而是陈腐的、低俗的、落后的东西的另一种表现形式而已。

历史上的书法,是士子文人抒发情感、表达志向的一种形式,不是养家立业、出名牟利的手段。随着书法功能的转变,这一传统人文精神正在逐渐消失。

古代书家首重人品,主张作书先做人。在社会道德风气普遍下滑的大环境下,书法家自身的道德修养有待完善。

在几千年的发展中,古人将书法的技巧(结体、用笔、墨法、布局等)创造得几乎尽善尽美,从这个意义上说,今天的书法艺术,远没有达到历史上的高峰。

总体上看,由于传统继承不够,又缺乏必备的文化素养的支撑,书法作品雅的少,俗的多;文静的少,张牙舞爪的多;内蕴少,追求形式摆花架子的多;自主创新的少,跟风的多。

创新、探索必须以尊重书法艺术、尊重书法艺术的发展规律为前提。只有不断创新,一门艺术才有活力,才能够可持续发展。

汉字可以通过结构的变化使之更具美感,不可以通过变化使之变丑。这里的“丑”,不完全是指外在形态上的丑陋,更是指作品深层次的丑陋与矫情。

客观地对待、认识不同探索方向的得失,十分重要。不如此,会造成盲目的跟风,牺牲了大批本来有艺术才华的青年。缺少包容的学风,会造成书法界内部相互攻击、屡发诘难。

当前的艺术批评,一种是奉承阿谀,不负责任地大肆渲染;一种是缺乏宽容,鞭挞讨伐,攻击辱骂。真正的充满善意的平等的学术探讨,不是太多。

艺术批评的滞后,直接影响了书法艺术的健康发展,不负责任的吹捧破坏了艺术界的风气,污染了艺术爱好者的眼睛;以自我为中心的攻击讨伐,更是对和谐书法的严重破坏。

有的书家不从业务上下功夫,专靠炒作赚取名声,与影视界末流的制造绯闻增加知名度、提高上镜率没有根本区别。

什么是好的书法?首先要明确它的艺术标准。书法的艺术标准就其共性而言,有三:第一,必须具备可读性和观赏性;第二,必须符合书写的法度;第三,要雅俗共赏。雅是书家人文精神的流露,是书家综合素质的集中体现。雅,是一种精神,一种修养,但绝不是故作高深。

书法不仅仅是技,是艺,更是道。尺幅天地,构建的是中国人的精神家园。(文/邵秉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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