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传统工艺美术不仅历史悠久,而且品种丰富。品种繁多的原因除历史因素外,地域性是其另一个决定性因素。即在历史的长河中,中国广大疆域上的居民都有其传统工艺美术的创造和生产——因为他们有自己的生活,就会有自己的造物,有自己的工艺美术,因而自然地形成和建构了与其他地区工艺美术不同的地域性特色。如我们所熟知的北京景泰蓝、南京云锦、景德镇陶瓷、苏州刺绣、扬州玉器等等不同的具有地方特色的工艺产品。从工艺美术的历史看,不同地域性的工艺产品如同不同地域的自然物产一样具有一种自然性或者说天然性。这是不同地域的民族、历史、文化、自然、经济诸因素使然。但我们亦发现,同一种产品如所谓的明式家具虽有京式、广式、苏式之分,但其区别并非本质上的而是风格层面上的,即有一些产品其产地有别,但类归同属,这并非孤例,几乎所有工艺美术品都有此例。因此,不难发现,工艺美术的地域性主要表现在不同的产品和不同的风格这两方面,前者是指产品和产地的唯一性,后者是指同一类产品的不同风格:地域性风格。
在当代,因资讯传播发达、交通便捷,使传统工艺美术品类生产的地域性式微,出现了工艺品生产雷同的现象,只要市场好销,大家都争相生产,其结果是工艺产品雷同,地域风格消退。这一现象在当代中国工艺美术生产中尤为显著。而在日本,这种现象则是大家都力求避免的。日本政府1974年颁布《传统工艺品产业振兴法》以后,根据这一法律,在经济产业省即成立了隶属于制造产业局的传统工艺品产业室,负责管理传统工艺品产业的振兴、生产和发展。与原有的《无形文化财保护法》相应,日本的文化部门如文部省从无形文化角度对工艺技术予以认定、保护。《传统工艺品产业振兴法》还详细规定了指定传统工艺品的一系列程序和规范,包括申请(从业者个人、产业协同组合、协同组合和联合会、工商组合等团体)审议等内容。1975年6月30日依据《传统工艺品产业振兴法》成立了具有法人资格的传统工艺品产业振兴协会,其工作目的主要是振兴传统工艺品产业,组织各地方工艺品生产组合和团体、个体生产经营者,发展传统工艺品生产。具体工作还包括人才的保护与培养、产业拓展、产地确认、工艺教育、地区传统工艺品产业人才培养、以及传统工艺品中心、交流支援中心、京都传统工艺产业支援中心、传统产业会馆、全国传统工艺品的常设展览等的运营工作。根据《传统工艺品产业振兴法》,经济产业省制造产业局和传统工艺品振兴协会于1975年在日本全国开展了传统工艺品种的认定工作,通过自我推荐申请和专家组评审、经济产业省认定,第一批评出50个工艺品种,并依据《传统工艺品产业振兴法》予以资助和奖励,近年以每年新评选出2个左右的进度发展,至2007年日本全国已确认210种传统工艺品作为保护和产业振兴的工艺品类,分布在日本全国各地。这亦是日本开展一村一品运动的成果。各地各乡镇都积极发掘本地的特色工艺美术品参与全国的评比竞争,通过政府部门的确认,以此为契机,形成发展工艺产品生产的基础,从而闻名全国。通过一系列的确认和扶持工作,日本的传统工艺美术品类更为齐全,布局合理,几乎使每个乡镇都有了自己的工艺产品,有了自己独特的文化名片。
与日本各地强化工艺的地域特色相反,我们工艺的地域特色却日渐模糊,几乎形成了你有我有大家有的局面,这种局面不仅仅是一种短视的问题,而且是一种自我消耗的问题,长此以往,会最终消解整个传统工艺美术的发展前景。因此,必须提倡工艺美术的地域性和特色,提倡各地发掘真正有地方特色、代表地方工艺美术水平的产品,尽快形成一县一品的局面,恢复历史的传统工艺美术生态,迎接传统工艺美术发展新时期的到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