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二:教育没有美育则不完整 需立法确定美育位置
教育部艺术教育委员会秘书长谷公胜表示:“在党和国家的一些文件中,从1996年起确实都提到了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做社会主义建设的接班人,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这两部教育相关法律中,只是提到了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恰恰“美”没有被写进去。我们的教育方针到底怎么表述,怎么通过立法的角度来确定美育、确定艺术教育应有的位置,这是一个问题。”
之三:艺术教育过分注重形式忽略了内涵
清华大学美术学院教授卢新华从哲学的角度谈到中国传统文化与艺术的关系,他说:“中国文化是建立在儒道合一的主流文化上,中国人的精神庙宇怎么实现中国人的最高的美的境界?我们古代在最早就提出了六艺,这就是用艺来表达中国人最高境界追求,通过我们的艺术活动来体到悟到我们中国的文化精神。”
北京城市大学表演学部主任齐士龙教授也提到,传统文化在艺术上的表现是传统文化的外部形式和内涵。他谈到京剧、相声、大鼓书都是传统文化的形态,却慢慢失传,应该将这些纳入到教育之中,这是通过现代的手段来延续古老的文化。但是当前院校设置的传统艺术教育,却过分的注重了形式,而忽略了内涵。
之四:艺术培训市场混乱 需要规范
在“中国艺术教育培训的黄金十年”分论坛的讨论中,有人提出一个疑问:为何艺术教育领域没有出现具备全国影响力的机构,没有出现“艺术教育领域的新东方”?程小强认为:一是因为当前艺术培训课程同质化严重,艺术教育行业合作意识不强,二是因为艺术教育培训领域师资紧缺,缺乏师资人才;三是因为艺术学习工作者自我意识过强,合作意识较差;四是因为艺术教育培训机构负责人尚缺乏全国化和国际化视野。
艺术培训行业目前的现状还处在初级发展阶段,纵观全国,真正意义上的艺术教育大品牌并不多见,因此,艺术教育发展过程中遇到的规范化进程问题是所有从业者都应该正确面对和思考的。这也是制约艺术教育行业发展的一个客观因素。做到品牌化运营、集团化经营和规范化管理,才是艺术教育行业发展的大势所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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