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人认为,在一个人取得
“成功”之前的全部岁月,就应该全力以赴地追寻那一份“成功”,除此以外的任何欲望和追求,都属于非分之想。以致于许多家长理直气壮地剥夺了子女的童年欢乐,他们奉行着古训:“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有一位母亲居然这样说她的孩子:“如果我给他一个幸福的童年,那我就可能会欠他一个体面的成年。”总之,除了吃苦,还是吃苦。这种成功观和教育观,古今中外都有,更是中国科举时代占主导的观念。我们大概无法要求全社会都摒弃这种观念,但是当代教育不应提倡这种观念。
我们提倡的成功观,应该是承认人生的各个阶段都有各自的价值。每一个人生阶段都要努力实现它的价值。整个人生的成功,是每一个人生阶段的成功累加而成的。青少年当然要为成年后担当社会责任而努力学习和锻炼,但是在一种正常的社会秩序中,他们也应该拥有属于各个年龄段的欢乐。特别是参加那些鼓励青少年奋发向上的娱乐活动,应看作构建健康人生必不可少的要素。儿童应该游戏、歌唱和画画,接触大自然。这些活动也许与将来考大学全然无关,但是排除了这些活动,剩下的就是一个残缺的童年,并将为整个人生蒙上阴影。
当前,“不能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的警句几乎家喻户晓。似乎人生是成功还是失败的比拼,在孩子呱呱坠地那一刻就开始了。尽管教育专家反复提醒人们,教育是长跑,不是短跑,所以起跑时的速度并没有决定性,但是绝少有人听从规劝,因为他们所害怕的,不仅是输了速度,更怕站不上正确的跑道。在我们这个社会上,难道只有一条跑道才通向成功,而在其他方向上奔跑的人们都只能无功而终其一生?不能怪家长们误解了教育,必须承认我们的教育导向乃至用人单位对人才的认识都是有偏差的。以致于在废除了科举制度100余年之后的今天,虎妈狼爸的教育观念仍然会受到这么多人的推崇。
教育实验证明,12年的中小学教育完全有可能缩短到十年或更短时间,特别是有人指出现在的高三和初三明显是教育的浪费。办一批短学制的学校,包括在若干高校开办少年班,都是有意义的,但是如果要大范围推广,则还有待详细论证。因为缩短学制的主张仅仅考虑了课程内的学习量,而没有考虑我们还应该引导大多数青少年把知识视野拓展到课程、书本和电脑网络之外,他们还要广泛地接触社会,参加文艺、体育和科技活动。如果把人生比作长跑,其成功与否通常并不决定于早几年毕业。
一名早慧的儿童可能具备比成年人还丰富的知识,但是要防范儿童思想成人化(或者说早熟)的倾向,就是说要在鼓励儿童增长知识的同时,谨防损害了他们那个年龄段应该有的思想和行为的活力。如果窒息了童心和创造力,这种童年,绝不能算是成功的童年。
有些国家明令禁止学前教育,在小学阶段即使有学生智力超常,也不准学习额外课程。一则在我国流传很广的故事,是美国内华达州的一位幼儿园老师,因为教3岁幼儿认识了字母“O”,而被幼儿家长告上法庭,理由是该幼儿园剥夺了孩子的想象力,最后官司以那位老师赔款而了结。这则故事因其与中国教育理念的巨大反差而受推崇,但是笔者不以为美国法院的判决足以引为范例,规定学前儿童一定要认识字母固然是错误的,但是当儿童对字母发生兴趣的时候,规定他们一定不准认识字母,同样是扼杀儿童求知天性的极端行为。虽然教育不可能完全做到不逆学生的愿望而行事,但是尽可能地做到因势利导,使受教育者的求知欲得到保护、满足和鼓励,却是教育的最高原则之一。
我们大概还无法把全社会的成功观和教育观统一起来,但是我们希望有更多的儿童和青少年能够健康成长,收获一份属于他们年龄段的成功,希望有越来越多的教育工作者和家长能够懂得这种成功的意义,通过教育的改进,换一种平和的心态,来帮助下一代争取人生的成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