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字是我国劳动人民在长期斗争实践中创造的。书法艺术是以汉字为载体的中华民族文化的瑰宝,越来越受到党和政府及广大人民群众的重视和喜爱,她在和谐社会的建设中也发挥着愈来愈重要的作用。既然如此,那么在书法艺术作品中能否允许出现错别字呢?在书法爱好者中有种种说法,有人说是“难免的”;有人说不必“过分苛求”;有人说出现一个半个的错别字也“无碍大局”、“不伤大雅”……但也有很多人认为“不可以”,因为书法作品中出现错别字是“硬伤”,有“硬伤”的作品是不能参展的,更不能在报刊杂志上发表。我赞同最后的观点。因为汉字是语言交流的工具,是表情达意的文字。
一幅好的书法作品,除了给人们一种美的艺术享受、陶冶情操之外,所写许多诗文赋的内容还要给人们以教育和启迪。如果把字写“错”了,观者不知其所云;把字写“别”了,意思就可能变了或者讲不通,因此,书法作品中是不允许出现错别字的。诚然,汉语是世界各民族语言文字中最难学的语种。汉字有五万八千多,历史悠久。音近、形近、意近的字特别多,学起来难认难写难记,的确如此。但是态度端正,认真学习,掌握汉字的有关知识和记忆规律,多利用工具书等,在作品中避免出现错别字是能够做到的。
为此,我粗浅地谈谈解决这一问题的看法,供广大书法爱好者参考。 一、 正确对待和识别碑帖中的错别字。前面已提及汉字的难学。大家都知道现代人常写错别字(尤其是在这样一个电脑普及时代),而古代人同样也会写错别字。我有一个观点不知大家能否接受:即使是汉语言文字研究专家,一生不写一个错别字也是很难做到的。因此在临帖时一定要明确所临碑帖中的错别字,但不影响临帖,因为临帖的目的是学帖中字的线条、笔法、字法等等,如果创作时用到帖中的错别字就不能再用了,避免以错传错,这个界限必须要分清楚。
这里有两种情况:一是工具书中的错字,二是工具书印刷中出现的错误。工具书中的错别字常常来自古代名家的碑帖中。如学习中的“学”字写成“ ”,感觉中的“觉”写成“ ”都是错误的。正确的写法是“學”“覺”,其错误原因是与“ ”“擧”相混而错。有的同志说写有依据就算对,我不同意这个观点,这叫以错传错,以讹传讹。
二是因为印刷质量造成的错误。目前人心浮躁,在出版界尤为明显,印刷书刊错误百出,书法工具书也不例外。如《历代名家草书字典》(浙江古典出版社)中就有多处印刷错误。如195页上面楷书字“媛”,下面草字是“出嫁”的“嫁”。再如183页上面印着楷书“秦”字,下面印着十二字草书“奏”字的写法等等,还有多处,错的花样也不尽相同,不再一一列举了。
三、 要正确使用简化字和繁体字。简化字中有不少来自草书,书法作品可以繁简通用,但多数简化字不好写,即不好搭配,常常写繁体字。
另外,简化字中还有整理异体字的问题,即同一个字有不同的写法,只取其中一个笔画少的保留使用,但在书法作品中可以使用其他不同的异体字。但必须搞清其中某个简化字是由哪个或哪几个繁体字来的,还要弄清一个字到底有几个异体字,如果不清楚,也会在书法作品中出现错别字。如“锺、鐘 ”,可由一个简化字“钟”代替,但写繁体字就要考虑字的语言环境。
如,毛主席的七律《人民解放军占领南京》中的一句“钟山风雨起苍黄”中的“钟”字,如果写繁体字就只能写“锺”而不能写“鐘 ”,否则,就是别字,因为是山名,用法固定。最近海南省海口市政府发布了一条规定:在广告中乱改成语要罚款,我非常赞赏,因为它有利于语言的规范化。
四、 要尽量学点汉字的知识。为避免书法作品中出现“硬伤”—错别字,除认真对待学习汉字外,学习和掌握一些汉字的常识也是很有必要的。譬如五万八千多汉字中,其中形声字占了汉字总数的90%以上。何为形声字?即一个字半边表音半边表意。如铜、钢、沐、躺、淌……知道它这一特点后,可以避免少写许多错别字,如把“辜负”的“辜”写成“ ”,因为改变了它的意符“辛苦”的“辛”字。如果把“材料”的“材”写成“村”,就成了别字,因为改变了它的声符。可以举的例子很多,不再一一列举。
五、 提高识别错别字的能力。常说“处处留心皆学问”,的确如此。只有不断积累,提高了识别错别字的能力,才能避免少写错别字。无论读帖、看书报、看电视,还是上网,凡是有文字出现的地方,都要认真读看,注意其中有无错别字,这样养成习惯,积累材料,就会少写错别字。如电视上出现的歌词中就有这样一个错字“ ”,正确写法是“亲”字两横上长下短,如果反过来就等于改变了音符“辛苦”的“辛”字。再如今年十四届青歌赛上的广告词“蓝色经典”中的“经”就写成了“ ”字,那右边下边的“工”字写成了“土”字,把声符与“圣人”的“圣”字混写了。只有这样做才能不断提高识别错别字的能力,才能减少自己笔下的错别字。
六、 不耻下问。 “不耻下问”是古人对学习的一种积极向上的态度,我们应该提倡学习,遇到拿不准的字查查字典,问问周围的同事朋友,就会避免该错而不错了,书写出没有错别字的更高水平的书法作品。上述所讲的只是针对楷、行或行草书体。有不当之处请博友批评指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