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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艺术特长生认定专业增加

艺术中国 | 时间: 2010-09-16 09:06:48 | 文章来源: 天津网

日前从市教委召开的学生艺术工作会上获悉,今年本市中学艺术特长生认定考核工作将于11月26日至29日进行,认定的艺术门类与专业在往年声乐、乐器、舞蹈以及中国画、西画和传统软笔书法的基础上,增加了“主持人”专业。

按照市教委相关要求,参加中学艺术特长生考核认定必须是本学年学籍在本市的应届初中或高中毕业生中的校级艺术特长生,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参加教育部主办的“全国学校艺术展演”获奖者;参加市教委主办的“天津市学校文艺展演”获奖者;参加区县教育局主办的文艺展演比赛一、二等奖获奖者;学校艺术团体(兴趣小组)及社会成建制单位组建的固定学生艺术社团骨干成员。其所在学校根据本人在校表现认为确系本校艺术活动骨干,且符合专业报名条件者也可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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