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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届中国(北京)国际大学生动画节征集函

艺术中国 | 时间: 2010-07-30 08:49:00 | 文章来源: 人民网

5th China(Beijing)International Student Animation Festival, 2010

“白杨奖”大学生竞赛单元之征集函

(一)、参赛作品分类

“[Aniwow!2010]白杨奖”设置四大类别,参赛者在递交作品时应注明所要参加的比赛类别。

A. 动画类:任何以逐格方式或计算机辅助手段制作的动态影像,符合世界动画协会(ASIFA)关于动画的定义(即动画艺术是以除实拍手段外的多种不同技法创造运动影像)。

B. 视觉特效类:数字合成短片和影视包装片等。

C. 互动作品类:网络互动作品(包括网站设计、电子杂志、互动广告、Flash游戏和手机界面设计等)、互动游戏作品(电脑游戏、手机游戏等)和互动装置作品等。

D. 漫画插画类:以漫画的形式表现完整的故事,或以单幅画面表现明确的主题(包括CG静帧、手绘插画等)。

(二)、奖项设置

1、“[Aniwow!2010]白杨奖”

A. 动画类

·白杨奖一名(奖金10,000元人民币)

·ASIFA中国奖三名

·最佳导演奖一名(奖金2,000元人民币)

·最佳编剧奖一名(奖金2,000元人民币)

·最佳美术设计奖一名(奖金2,000元人民币)

·最佳动画音乐奖一名(奖金2,000元人民币)

·最佳角色动画奖一名(奖金2,000元人民币)

B. 视觉特效类

·ACM SIGGRAPH 教育委员会优秀学生作品奖三名

·最佳数字合成短片奖一名(奖金2,000元人民币)

·最佳影视包装片奖一名(奖金2,000元人民币)

C. 互动作品类

·最佳网络互动作品奖一名(奖金2,000元人民币)

·最佳互动游戏作品奖一名(奖金2,000元人民币)

·最佳互动装置作品奖一名(奖金2,000元人民币)

D. 漫画插画类

·最佳漫画故事奖一名(奖金1,500元人民币)

·最佳单幅作品奖一名(奖金1,500元人民币)

2、中国动画教育贡献奖

·A.中国动画教育年度贡献奖

在过去一年中对中国动画教育的发展做出突出贡献,为中国动画教育事业带来重大影响的教育界或产业界人士。

·B.年度最佳动画高等教育院校

在过去一年中对中国动画教育的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开设有动画专业的高等院校。

·C.年度最佳数字媒体艺术高等教育院校

在过去一年中对中国数字媒体艺术教育的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开设有数字媒体艺术专业的高等院校。

·D.年度最佳数字游戏设计高等教育院校

在过去一年中对中国数字游戏设计教育的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开设有数字游戏设计专业的高等院校。

·E.年度最佳动画培训机构

在过去一年中对中国动画、影视特效、数字游戏设计技术和艺术人才培养做出突出贡献的知名培训机构。

·F.年度最佳学生作品指导教师

获得第五届中国(北京)国际大学生动画节“白杨奖”提名奖(含)以上奖项的学生作品的指导老师。

(三)、参赛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应是在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9月28日期间完成的,其中包括大专院校相关专业学生在校期间创作的作品(含已经离校毕业生的毕业作品)、以及大专院校与公司联合创作且以院校创作为主的作品;

2.已参加往届中国(北京)国际大学生动画节竞赛的作品,不能参加本届竞赛;

3.参赛作品以个人名义或团队名义参赛均可,但同一作者最多只能选送三部作品;已发表的作品可以参加本次比赛,但在报名时应按要求注明;

4.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所有参赛者必须是参赛作品的合法拥有者,具有完整著作版权,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集体创作作品参赛需征得主创人员的同意;

5.所有参赛作品要求内容健康,不得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严禁抄袭、摹仿、拷贝他人作品。如在作品中使用了他人的作品,必须特别声明版权所有情况。否则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对赛事造成恶劣影响的,组委会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评审

[Aniwow!2010]第五届中国(北京)大学生动画节白杨奖分初评和终评进行,初评选出入围作品,复审阶段评选获奖作品和提名作品。评审团由国际国内动画、数字艺术和互动娱乐领域有较高知名度的专家学者、业界资深人士、相关媒体高层人士等组成。评审过程将恪守公平、公正的原则。入围作品在初评结束后将在动画节官方网站上公布,最终获奖作品将在动画节闭幕颁奖仪式上宣布。组委会将提前邀请入围和获奖作者参与颁奖典礼。

(五)、作品格式要求

1. 动画类、视觉特效类作品格式采用:MOV、AVI、MP4、WMV或SWF。作品分辨率不得小于720 X576像素或720 X480像素,并尽量采用低压缩或无损压缩方式;

2. 网络互动作品是依托于互联网或者手机移动网,具有一定表现主题的互动艺术作品。参赛者需提交完整的网络互动作品,以及作品说明文档(见参赛表);

3. 互动游戏作品的游戏类型、游戏平台和游戏大小均无限制。参赛者需提交互动作品、一张游戏截图(jpg格式)、游戏演示视频(3分钟以内),以及作品说明文档(包括游戏使用平台、软件、操作方法,见参赛表);

4. 互动装置作品是基于电子设备(由集成电路、晶体管、电子管等电子元器件组成,包括计算机,手机,电子与自动控制等),应用电子技术(包括软件)发挥作用,强调人机间或人人间产生互动的,能使观众参与、交流,甚至“融入其中”的装置艺术作品。参赛者需提交一张作品照片(jpg格式)或邮寄作品实物、作品演示视频(3分钟以内),以及作品说明文档(包括使用平台、软件、操作方法,见参赛表)。

5. 漫画类作品所递交的电子稿仅限TIFF或合并图层的PSD格式,且画面尺寸不低于标准A4尺寸,分辨率不低于300dpi;

6. 请保证提交的文件能够正确运行,如有特殊要求,请在参赛表说明栏中写明。

7. 参赛者在递交作品电子稿前,应该确保文件没有任何电脑病毒,对任何有病毒感染的作品组委会将一概不作评比。

(六)、参赛报名与作品投递

本次国际性大学生动画创作大赛将采取严格的作品递交流程,以保证所有作品安全抵达、妥善保管、严格分类、严谨评选、落实颁奖。所有参赛者应仔细阅读本作品递交办法,正确递交参赛作品,以避免出现错误,耽误作品的评比。

1. 参加[Aniwow!2010]第五届中国(北京)大学生动画节白杨奖的作品组委会将视为作者同意将同一作品参加由教育部、文化部主办的“中国学生原创动漫作品大赛”专业组竞赛(大赛通知见附件1、2)。

2.参加[Aniwow!2010]第五届中国(北京)大学生动画节白杨奖的评比无需报名费。

3.参赛者需登陆http://www.aniwow-online.com,以在线填写报名表的方式进行报名,每份报名表限报一部作品。在线填写报名表成功后,系统立即为该名参赛者此次参赛自动生成作品编号。同时,系统会向作者填写报名表时提供的电子邮箱发送一份确认信,内含此作品编号。

4. 建议通过FTP方式上传参赛作品到以下地址:ftp://ftp.aniwow-online.com。FTP登录名及密码为系统生成,将在作者注册后通过邮件通知作者,一份作品对应一个FTP账号。参赛者上传作品时,请将作品上传到登录FTP后默认的文件夹。

5. 当参赛作品不适合网络上传时,建议在获得作品编号后通过邮寄方式递交作品,请将作品刻录成DVD数据光盘,邮寄至大赛组委会,在信封背面注明“Aniwow!参赛作品”以及通过网站获得的作品编号。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定福庄东街1号

中国传媒大学动画学院

中国(北京)国际大学生动画节组委会

邮编:100024

6. 欢迎各高校以集体方式统一递交参赛作品。

7.参赛截稿时间为2010年9月28日,所有参赛作品应该在截稿日期前递交,邮寄作品以邮戳日期为准;

8. 组委会将依据作品报名表的相关信息通知入围和获奖作者并寄发证书、奖杯和奖金,请参赛者务必准确填写报名信息。

9. 更详细的报名以及递交作品说明请留意官方网站。

(七)、说明

若非特别指出,本文中:

1.组委会是指[Aniwow!2010] 第五届中国(北京)国际大学生动画节组委会。

办公地址:中国传媒大学动画学院

邮寄地址:北京朝阳区定福庄东街1号

中国传媒大学动画学院

中国(北京)国际大学生动画节组委会 收

邮编:100024

电话: 010-65783342转115/114

传真: 010-65783457/65783488

官方网址:http://www.aniwow-online.com

电子信箱:whitepoplar@aniwow-online.com

FTP上传地址:ftp://ftp.aniwow-online.com

2.作者是指按照组委会注册程序完成报名注册的参赛者。作者在报名时应当提供真实的个人资料,虽然组委会对用户身份的真实性不作实质性审查,但是个人资料失实或失效的用户将失去其作品被推荐到多种媒体发表的机会。

3.作品是指作者本人以组委会规定形式创作的在评选范围内作品,不论是否获奖,作者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享有著作权。

4.发表是指在组委会规定范围中将作品公之于众。如无特别情形,作品一经发表,不能撤销或删除。    

5.组委会不接受依法禁止出版、传播或者含有下列内容之一的作品:

a、反对法律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b、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c、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d、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6. 为尊重作品版权、更好地保护作者的合法权益,作者在投稿同时必须同意以下声明:

我谨声明,我是此参赛作品的著作权人。此作品由我本人参与创作,因形象、故事、音乐等版权问题所引起的纠纷由本人负责。

我同意组委会依据大赛宣传推广需要,将作品在相关媒体进行播出、放映、展览、出版等,无需付稿酬。

我已如实填写参赛报名表内容,并对所填写内容负责。

7. 所有参赛作品原则上不予以退还,参赛者应自己保留作品原版。

8. 关于剽窃、抄袭:

a、剽窃、抄袭是指未经原作者同意,把他人的作品原封不动或改头换面之后据为已有的行为。

b、组委会对剽窃、抄袭行为的发生不具备充分的监控能力。但是一经发现,有权取消剽窃、抄袭作品参加评比。组委会对此类侵权行为不承担法律责任,侵权的法律责任概由剽窃、抄袭者本人承担。

c、组委会在司法部门或著作权人要求其提供侵权人背景资料的情况下,负有提供该侵权人背景资料的协助义务。

d、向组委会投稿的作者视为同意组委会就前款情况采取的相应措施。组委会在满足前款条件下采取取消参赛资格等相应措施后,不为此向投稿者承担违约责任或其他法律责任,包括不承担因侵权指控不成立而给作者带来损害的赔偿责任。

以上内容之最终解释权为动画节组委会所有。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有抵触之处,以法律法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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