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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艺术类高招政策三处“变脸”

艺术中国 | 时间: 2010-02-08 17:30:06 | 文章来源: 武汉综合新闻网

 

附1:

17种含有艺术属性的非艺术类本科专业

学前教育、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艺教育、装潢设计与工艺教育、广播电视新闻学、广告学、媒体创意、宝石及材料工艺学、工业设计、影视艺术技术、数字媒体艺术、建筑学、景观建筑设计、包装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公共事业管理及文化产业管理。录取时,高校在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基础上,原则上按考生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附2:

2010年教育部批准可自行划定本校艺术专业

线和文化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的院校(专业)

中央戏剧学院中央美术学院

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

北京电影学院北京舞蹈学院

中国戏曲学院天津音乐学院

天津美术学院鲁迅美术学院

沈阳音乐学院吉林艺术学院

上海音乐学院上海戏剧学院

南京艺术学院中国美术学院

景德镇陶瓷学院山东艺术学院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湖北美术学院

武汉音乐学院广州美术学院

星海音乐学院广西艺术学院

四川美术学院四川音乐学院

云南艺术学院西安美术学院

西安音乐学院新疆艺术学院

解放军艺术学院清华大学

东华大学中国传媒大学

中央民族大学北京服装学院

江南大学天津工业大学

复旦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

浙江理工大学(艺术设计本科专业)

北京印刷学院(艺术设计本科专业)

苏州大学(艺术设计本科专业)

浙江传媒学院(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摄影、录音艺术本科专业)

内蒙古大学(音乐表演、表演、音乐学3个本科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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