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各专业考试地点、时间和内容
六、录取原则
(一)、考生须取得相应艺术类专业合格证或填报资格,并参加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文化考试,达到规定的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的最低控制线。
(二)、取得多个艺术专业合格证的考生可以兼报相应专业。
(三)、各专业具体的录取方法:
1、戏剧影视文学专业以折算总分(不分文理)为主要录取依据,综合德、智、体全面考核,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不分专业先后)。折算公式如下:
2、摄影专业以专业优先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专业;只有计划未完成,才录取第二专业、甚至第三专业),按折算总分(不分文理)为主要录取依据,综合德、智、体全面考核,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折算公式如下:
七、联系地址:上海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上海市桂林路100号) 邮政编码:200234
学校招生办公室电话:64322695 人文与传播学院咨询电话:64322806、64324393
学校招办网址:http://ssdzsb.shnu.edu.cn 声讯查分电话:021—16862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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