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试日期、要求和科目
1、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统考日期为2010年6月7日至8日。
2、考生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严格遵守考试的有关规定。
3、文史类(含兼报艺术、体育类)考生考语文、数学、外语加文科(政治、历史、地理)综合;理工类(含兼报艺术、体育类)考生考语文、数学、外语加理科(物理、化学、生物)综合。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满分均为150分,文科和理科综合各为300分,总分为750分。“三校生高职”类考生考语文、数学、英语(不考听力)、计算机,各科试卷满分为150分,总分为600分,与普通高考同时举行。各科均分选择题、非选择题两大部分试卷,选择题卷和非选择题卷都在同一张答题卡规定位置答题,书写在答题区域外、草稿纸和试题卷上的答案均无效。选择题用2B铅笔填涂所选答案选项,非选择题用0.5毫米中性黑色签字笔作答。
4、外语考试分英、俄、日、法、德、西班牙六个语种,由考生在报名时任选一种。除英语外,其它语种试卷无答题卡的按试卷要求作答。高等学校录取新生除特别说明外不限语种。
5、报考外语专业或有外语口试要求的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外语口试。口试日期定于2010年3月底至4月上旬。由设区市招考办统一组织安排。
6、报考体育类的考生,必须参加体育专业考试,考试日期定于2010年4月1日至30日,全省分批集中在江西师范大学(青山湖校区)体育学院进行。
7、报考艺术类的考生,必须参加全省艺术类专业统考。参加外省艺术院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的考生,还须凭县(区)招考办印发的《 江西省2010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报名参加考试。
我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时间、地点:
美术类:2009年12月27日。地点集中在各设区市招考办指定的考点。
音乐类:2009年12月27日至2010年1月5日。地点设在江西师范大学(青山湖校区)音乐学院。
外省艺术类院校单独组织考试,考试日期由各招生院校自定,考生可直接与招生院校联系专业考试的报名和考试事宜。
8、报考建筑学等有加试徒手画要求的专业的考生,必须在2010年6月16日前到县(区)招考办加试徒手画。
9、符合体育优惠条件的考生须参加体育成绩统一复试,2010年3月28日至4月10日到户口所在县(区)招考办办理手续,5月17日到江西师范大学(青山湖校区)体育学院进行体育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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