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今年普通高考报名只分两大科类,即文史类、理工类。
报考艺术或体育类的考生必须在报考文史或理工类的同时兼报艺术或体育。兼报艺术或体育的考生,如果专业不合格,则不能参加艺术、体育类院校(专业)录取,但可参加文史或理工类院校(专业)录取。
4、“三校生”高职合并为一个科类,即“三校生高职”类。报考“三校生”艺术或体育类的考生必须在报考 “三校生高职”类的同时兼报艺术或体育。
5、因我省使用自行命题高考试卷,所以外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不能借考。
本省各市、县(区)之间,无论何种情况均不借考,考生须回户口所在地报名、考试。
6、县(区)招考办负责根据报考条件,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三校生高职”类考生的资格审查,县(区)招考办应会同县(区)中招办、县教育局职成部门或市教育局职成科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律取消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所有考生均须到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在打印的《考生报名登记表》上签字。报名点确认时间为:2009年12月16日8时至17日18时。
(五)报名后,考生按规定交报名考试费(含上交教育部考试中心经费)每科30元,兼报了艺术或体育的考生要同时交纳艺术或体育的专业考试费。集体报名的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缴费通知书,凭通知书到江西省农业银行网点一次性缴费;个人报名的由县(区)招考办代收后交农业银行网点;凡在2009年12月19日至20日之间未缴费者,一律视报名无效。
三、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
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没有工作单位的考生由乡、镇、街道办事处)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面鉴定。对受过违纪处分或依法受过处罚的考生,要提供所犯错误的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表现等翔实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或参加邪教组织的;
2、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治安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四、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1、报考高等学校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以下简称体检)。
2、考生的体检由县级(含)以上招生考试委员会和卫生部门组织实施,必须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县以上医院进行。非指定的医疗机构为考生作出的体检结论无效。
3、报考军事院校的考生,还必须参加军队院校招生身体健康检查和面试,如不合格,不能参加军事院校录取。
4、江西省人民医院为普通高考体检的终检医院。
5、《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军校招生体检标准和体检日期由县(区)招考办向考生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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