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艺术统考组织管理要求
1.命题
由宁夏教育考试院组织有关专家,在封闭条件下进行命题,试题的命制、试卷的印制和保管按照有关保密工作规定进行。
2.阅卷(面试)评分
宁夏教育考试院组织全区有关高校的评委和专家组成评委组,进行阅卷(面试)、评分工作,并成立监督组,指导阅卷(评分)工作。
3.各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负责组织考生报名、采集信息、向考生发放《专业准考证》、公布考生艺术统考成绩和发放艺术统考合格证。
(四)在专业考试中对违纪舞弊考生的处理要求
对在专业考试中被认定专业考试违纪舞弊的考生,宁夏教育考试院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将取消其当年艺术类专业报考资格,并将违规事实记入其电子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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