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专业、学制、计划
注:美术学院、音乐学院面向安徽及设点省份招生,招生计划如有变动,以安徽省教育厅下达文件为准。
二、报考条件
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且有艺术专业基础者均可报考。
三、报名
1 、报名时间和地点:各考点于考试前两天接受面报(谢绝函报)
2 、报名时请提供下列材料:本人身份证,考生所在省 2009 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
3 、专业报名考试费
四、考试
1 、专业考试
( 1 )、考试地点及时间 注意:①安徽省考生,请按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时间参加省统一专业考试 ;美术学(书法方向)由我校单独组织专业考试(具体办法另见招生简章);
②其它省考生应在户口所在省设的考点参加考试,同时按户口所在省的招生规定须参加省统考合格;
③河南、湖南、江苏、河北省报考美术学(书法方向)专业的考生在上述表中规定的考点参加专业考试,其它省考生可来我校考试。
( 2 )、考试科目及分值:
美术学、艺术设计、绘画(专业成绩 = 素描 + 色彩): 素描( 150 分)、色彩( 150 分) ;
美术学(书法方向)(专业成绩 = 素描 + 书法): 素描( 150 分)、书法(临摹、创作 150 分);
音乐学(专业成绩 = 主项 + 副项 + 视唱):主项( 主项为声乐的考生,副项从器乐、舞蹈中自选一项;主项为非声乐的考生,副项一律考声乐 , 65 分)、副项( 10 分)、视唱( 25 分) ;
音乐表演(专业成绩 = 主项 + 视唱): 主项(声乐、钢琴、二胡、琵琶、竹笛、古筝、手风琴、小提琴、舞蹈任选其一, 70 分)、视唱( 30 分)。
注意:① 考生参加考试所需的画具、笔墨、乐器(除钢琴)请自备; ② 参加声乐考试的考生,伴奏由考点统一伴奏; ③ 考生报考中一切费用自理,食宿自行解决; ④ 报考音乐学专业的考生可兼报音乐表演专业(主项须为音乐表演规定的考试内容);⑤美术类考试时间素描 180 分钟、色彩 150 分钟、书法 90 分钟, 音乐类主项考试因占据时间过长的情况下评分组长有权终止其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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